师娘送过来一碟炒菠菜,一碟萝卜咸菜,师徒两人就着大米饭吃菜。
把米饭干完,每人再吃三个鸡蛋,背上猎枪和背篓去村外的森林。
周明建有些激动,小声说道:“东升,这个口哨到底行不行?”
薛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试试就知道了。
师父,如果咱们真把野猪勾过来,你有把握打死它吗?”
“放心,只要野猪出现在一百米之内,我就有九成九的把握打死它。
到时候你也开枪。”
“没问题,不过野猪的要害在哪里。
听说野猪皮糙肉厚,如果打不中要害,野猪会逃走。”
“野猪的要害在……”
周明建小声讲述野猪的几大要害。
最致命的位置是两眼中间偏上,也就是哺乳动物的眉心,大脑就在那个位置。
师徒二人来到森林外边,周明建用镰刀砍了很多柳条,编两个柳条帽子。
走进森林又摘了很多野花,把香喷喷的野花插在柳条帽子上,说是遮挡身上的味道。
因为野猪的鼻子很灵,离得很远就能闻见人的气味,它们会提前逃跑的。
沈东升想起了香水,那边的女孩子喜欢喷香水,韩诗诗和沈梅都是香喷喷的。
“不知道野猪喜欢什么味道的想法,下次买几瓶回来。”
沈东升心想。
来到野猪的领地,周明建寻找野猪的粪便,清理出一片草地作为据点。
对面是一片橡树林,野猪最喜欢吃橡果,师徒俩就趴在距离橡树林八十米远的地方。
“东升,吹口哨吧。
树林里肯定有野猪,昨天看见了很多新鲜的猪粪。”
周明建把子弹上膛,打开保险瞄准橡树林,脸上露出一股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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