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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伯劳与荆棘(第1页)

相传,在塞连民众眼里,最完美的生活一定要有三样好东西——小嘬一口就会冒汗的烈酒、咸腻的酱猪肘、以及一把不会生锈不会变钝的好斧头。

对塞连文化颇感兴趣的唐纳德曾专门研究过这个传闻的起源,他认为这是塞连平民对向往的美好生活较为抽象的概述——烈酒象征着热情、充满活力、不惧严寒与死亡的健康体魄。

猪肘象征物产丰饶的土地、富足快乐的生活。

至于斧头,则象征着勇气与力量,以及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唐纳德从未觉得自己搞错了什么,直到饥肠辘辘的他抱着一块酱猪肘吃得满嘴流油,才突然意识到这传闻并没什么所谓的意义与象征。

只是因为大口吃肉很爽,再来口烈酒润喉会让大脑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而已。

饿了好几天,唐纳德感觉自己现在能生吞一头牛。

当菲丽丝从背包里掏出一块猪肘递给他时,这个吃腻了珍馐美味的少爷再也顾不上什么礼貌和矜持,抱住猪肘便啃。

大口吞咽肉食的质朴快乐让他忽略了喉咙隐隐的刺痛,直到他被嘴里的肥肉噎住了,难受得喘不上气,下意识把手伸向了菲丽丝背包里的酒壶。

“别动。”

菲丽丝把背包揪了回来,取出另一个酒壶递给唐纳德。

看他瞪大了眼,似乎有些不解,才不情愿地解释道:“我在那壶酒里下了毒。”

“为什么?”

劳伦斯坐起身来问道。

“没有为什么,只是习惯而已。”

菲丽丝面无表情地扶着他靠在树根上,然后拾翻着背包里的各种物资,将它们带在身上,“毒药是很可靠的武器,它可以被掺进食物里,涂在武器上,甚至直接洒在空气中…我只是尽量做周全的准备而已,因为当着目标的面下毒是完全没必要承担的风险。”

“你要干什么?杀人?”

劳伦斯听出了异样,下意识挺起身问道。

伤口似乎被撕裂了,他呲牙咧嘴地靠了回去,痛苦地喘息着。

“别乱动,你都自身难保了还管这些闲事干嘛?”

菲丽丝撅着嘴啧了一声,从背包里翻出一卷崭新的绷带,凑到了劳伦斯身边,帮他涂抹药膏,换上新的绷带。

“你来这到底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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