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眼睛时,劳伦斯只感觉天旋地转,浑身无力。
他躺在一个整洁明亮的小房间里——柔软的床,干净的旧床单,天花板很高,房间很温暖。
这是件好事,至少说明他还没死。
“唔…”
他缓缓坐起身,迷茫地盯着窗外,窗外昏黄的日光投在雪地上,折射在他的眼睑上。
“亚当·劳伦斯,亚当·卢修斯之子?”
一个冷漠的女声响起,吓得劳伦斯从床上滚了下来。
这时他才注意到那个能单手把他捏死一百次的姑娘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面无表情地翻阅着一份薄薄的报告。
“亚当·劳伦斯,这是你的名字吗?”
那姑娘并不理会劳伦斯连滚带爬缩到墙角的过激反应,淡淡地说道:“如果是的话,那你的履历还真是平平无奇。
十二岁前你一直生活在兰斯王都,学习各种礼仪与社交技巧。
十五岁你开始在宫廷舞会和各大贵族的私人宴会上抛头露面。
二十岁时你正式从一名骑士侍从晋升为骑士,假如没有被放逐,或许你会在三十岁以后得到爵位,并就此度过好吃懒做的一生。
那么,你为什么要放弃大好前程非礼王室成员?又是出于何种目的想要面见公爵?”
劳伦斯并未听她在说什么,他在发现自己的盔甲和武器全被脱下来后,就裹着被子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虽然他知道即使武器在手也无法自保,但那样好歹能让他心中鼓起几分勇气。
“听着,如果我想杀你,那你根本活不到现在——你已经睡了六个小时,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
那姑娘不耐烦地瞪了劳伦斯一眼,重复道:“你到底是不是亚当·劳伦斯?”
她说得确实没错。
劳伦斯认识到这一点,便轻轻点了点头。
只要还活着就好,他想。
“但你并不是报告上那个公子哥,我看得出来。”
她随手将手中的报告丢在一边,皱着眉头思索起来。
趁着这个机会,如蒙大赦的劳伦斯开始检查自己的手臂。
他缓缓抬起右臂,惊奇的发现被砸碎的骨头完好无损,即使弯曲手指、握拳,也没感到任何痛楚和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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