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我在网上买了一块智能手表,忘记是什么牌子了,反正我是投其所好。
不过,我确实没有想追她的意思了。
后来写了首诗也没有给她,而是发给了诗社的杂志报刊,内容如下:
《梦青衣》
起舞青衣水袖穿,
佳蕙轻嗅忆我沾。
凤铃声断迷恋眼,
青衣醉暖心倪安。
后来还有一个改版,我觉得比上面那个好一点:
起舞青衣水袖穿,
佳蕙轻嗅忆我伤。
玉铃声断迷恋眼,
青衣醉暖轻昵安。
我笑笑,不以为意,我不信只凭得这几句就能俘获芳心,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没有开过过分玩笑,不过我的糖果,确实分给她多次,所以我每次看到“小姐姐,吃糖”
的表情包,都会想到她。
而且很多人都清楚,我对她,和对别人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就连我也是事后发觉的。
如果说,我在十八岁之前学会的是如何去喜欢一个人,那十八岁之后,我学会的是如何压制着自己的脾气。
我这个人本身就小众化,朋友和玩伴又或是认识,这些都分的很清楚。
温惠锋是朋友,聂元梓只能是熟识。
其他人都很少见。
我苦笑不已,随即看着周边的景色。
有很多东西都是转瞬即逝的,我心里清楚就行了。
有很多东西,都是在正义和利益中取舍的,他的底线趋向于感性,或者说是他所追求的利益关系。
我则是追求公平公正,甚至是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你不说,难道就是公平和默许吗?这个答案,在《花千骨》中已经有了解释。
你既然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可以当做不存在。
面对聂元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说他这种人太过于势力了。
也在这段时间,我谈了恋爱,那个时候,是高二的秋季运动会。
当然,我不是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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