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打岔,秦沫差点忘了要问齐牧的事,想起来时两人已经顺着富康城最繁华的街道溜达了老远。
再提起这茬,苏谨州答,“你都打扮成这副模样了,那小子还能一眼把你认出来,你倒是先和我说说这是为啥?”
秦沫差点被气笑,“你说为啥?他不是传说中那位神秘的齐大侠吗,要是这点本领没有,当初又怎么能和你混一起!”
“混?”
秦沫不说话,不是混是什么?那些让她独守空房的日子里,他都干正事去了?
还不是整天和那帮所谓的朋友吃喝玩乐,混迹各种见不得人的场所。
苏谨州知道秦沫在想什么,低笑,“这么说来,你不是挺了解他吗,还来问我作甚呢?”
接着又道,“好了,这么美好的夜晚,说些无关紧要的人干什么!”
苏瑾州不想说,齐牧这个话题也就到此结束了。
苏谨州本来要带着秦沫去富康城最大的酒楼吃一顿的,被秦沫拒绝,大晚上的吃那么好干什么?
要是不吃好点又去那么个大酒楼干什么?吃一碗面,喝一碗粥也不至于跑出去那么远。
这两年,秦沫已经习惯了简简单单的晚餐,最后苏瑾州只能妥协,路过包子铺,顺便给她买了两个包子。
富康县城的经济发展的不错,街边店铺林立,因为这个特殊的日子,很多店铺都还开着门,逛铺子的人也不少,时不时会看到大姑娘小媳妇啥的,拿着胭脂首饰什么的从铺内出来。
“咱们也去逛逛?”
“不去!”
秦沫想也不想地拒绝,因为生长环境的因素,她跟一般姑娘不一样,她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去那些脂粉衣裳铺子。
需要什么直接买了便是,有什么可逛的呢?
与其他人相比其实秦沫是少了很多乐趣的。
苏瑾州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不过是懒得这么早回去罢了。
他和她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在街上漫步过,以前没时间,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后来,后来的那几年,他们住在一个大宅子里,却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那是特殊的几年,更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能毫无顾忌地牵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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