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耀觉得,自己已经领悟了装哔的精髓。
靠陆梦瑶赚的钱,在陆梦瑶面前装哔,这才是装哔的至高境界啊;
就比如把她卖了,她还要帮自己数钱一个道理。
买完钢琴,丽萨已经留了电话号码,下午会帮忙送过去,时间还早,于是两人在楼下的辛巴克坐了一会。
程耀说道:“我周一请个半个小时去把科目一考了,你呢?”
“科目一的话简单,我做题基本没问题了。”
“行,今晚不回宿舍了吧?”
程耀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作为正直青春期的男人,刚解锁新的姿势,品尝到活在世上的快乐,当然要及时行乐。
就像他每天都看美女,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心情愉悦。
人的本质是什么?
贪财、
好色、
喜欢装哔。
就像买钢琴,小提琴甚至其他东西,每个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装哔技巧,世界冠军假装自己是新手,街头狂虐路人,欠了一屁股债的白领,一身假货冒充富二代…
比比皆是,
一个亿只是小目标,
老婆美不美我不知道,
钱我没兴趣也没碰过,
我们只是普通家庭只是房子大…
因为装哔能让人优先获得择偶权,就跟呼吸一样是人类的本能。
程耀从这种消费过程中,也能感受到愉悦,而且很爽。
至于好色嘛,啧啧,他只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嗯,那你订酒店吧。”
陆梦瑶已经不反抗,事实上有上一次经验后,她还觉得挺舒服的,没想到互相缓解寂寞,学习交流的过程那么舒服,主要还是程耀厉害,用过的都知道。
不像有的男人,颜不够,兜无钱,细细牙签,可怜可怜。
程耀他的女朋友,跟他在一起也很舒服吧。
陆梦瑶默默的想着,既有钱又舒服,长得还帅,偶尔有点小霸道,还会唱歌弹吉他有才艺,简直是最佳配偶。
所以,她选择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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