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印证宣平侯和洪宝珠的错愕,一道气喘吁吁的声音由远及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洪将军边跑连抱怨。
“宝珠,你跑慢些,你爹的老骨头都散了。”
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洪将军一到宣平侯,那是气也不喘了,腿也不软了,立马精神抖擞显示自己的老当益壮。
两人像乌眼鸡一样,互相不屑地盯着对方。
“这就是你家的姑娘”
他们异口同声,然后各自嫌弃地别开视线。
洪宝珠没想到自己第一个有好感的姑娘竟然会是裴家的裴三姑娘,那个东都城里有名的傻女。
可是这裴三怎么也不像是个傻子啊
“你真是裴家的三姑娘”
裴元惜点头,“对啊,你知道我”
谁不知道裴家的三姑娘,当然东都城的贵女们也都知道洪家的宝贝疙瘩。
这两人一个蠢一个傻,都是名声在外。
“你上去也不傻啊”
洪宝珠道。
洪将军冷哼,“宝珠,你和一个傻子说什么话,咱们走。”
宣平侯心里那个气,“我家三娘会做诗,你女儿除了打架还会什么”
这可真是戳了洪将军的肺管子,他气得胡子一翘翘的。
刚想反驳,就听到裴元惜替自己女儿辩解。
“爹,洪姑娘帮我追回银子了,她是个好人。
我觉得她很厉害,比很多人都厉害,女儿很喜欢她。”
洪宝珠一向被人讽刺惯了,乍闻有人喜欢自己简直如同喝过冰镇的杏皮水一般,周身无一处不舒爽。
她不满地瞪自己亲爹一眼,眼神中尽是责备,“爹,裴三姑娘好好的,人家还会作诗,哪里是个傻子”
“我不傻。”
裴元惜很认真地告诉洪宝珠。
洪宝珠也很认真,“我也不光会打架,我还会帮助别人锄强扶弱。”
“你真厉害,我觉得你这样特别好。
要是遇到坏人,你能打赢他们。
坏人就该打,他们听不懂弹琴,作诗不能把他们吓跑。”
裴元惜说得那叫一个天真,却是实实在在说到洪宝珠的心坎里。
她最不惯那些娇娇弱弱的姑娘们,一个个的抚个琴吟个诗什么的,成天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
真让他们遇到危险时,她倒是想知道弹琴吟诗能不能帮她们逃命。
这个裴三姑娘,她喜欢。
“我也很喜欢你,我和你简直是一见如故。”
旁边是一对目瞪口呆的老父亲,瞧着自家女儿一个说你真厉害,一个说我很喜欢你。
她们一见如故,而他们是相两相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第一个世界,谢仪说我今天喝了脉动,吃了果冻,对你有些心动。温圻一脸严肃不能早恋。第二个世界,谢仪说这是我的手背,这是我的脚背,你是我的宝贝。温圻一本正经你现在不能有绯闻。每一次交手都...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许清如,是他的青梅竹马,出身书香门第,颜值顶尖,容貌清丽无双,气质典雅不凡,她的梦想是成为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曾经深深地暗恋过她,却从未奢望跟她在一起。某一天,意外发生了,他和她永远在一起了他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变成了她。这个平行世界的近代史已经面目全非,原本那些本该出现的文学家艺术家并没有出现。绑定了文艺之门系统的她,可以使用文艺值,通过系统加点,提升一切跟文艺相关的技能,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妙用。而获取大量文艺值的最佳方法,则是写出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发人深省的悲剧故事于是,她的读者们纷纷感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仅仅默念她的名字,都可以感到满溢的治愈人心。...
制壶师田如月一朝穿越变成黑穷矬的农家女,心心念念想回家。无奈猫主子也跟着一起穿越,为了养活黑仔,锦鲤附身的田如月努力奋斗,弃捡到的某美男如无物。卫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的床会被一只黑猫霸占还跟他抢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