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顾卿喋喋不休的给于凡讲了很多他做生意时候生的事儿,从副食店辞职,练地摊,到去俄罗斯淘金。
于凡听得很认真,他觉得顾卿这些年也真不容易,比起呆在温室里做工人的他虽然更辛苦,四处奔波劳碌,但收获也颇丰,如今他下岗,而人家却已经腰缠万贯了。
“我觉得命运其实挺公平的,谁付出的多,总会得到的多,在圣彼得堡睡大街的日子没白过,最后还是你赢了。”
于凡靠在副驾驶座上颇有感触的说道,现在的社会和十几年前截然不同,干什么都先谈钱,仿佛钱已经成为了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似的,没钱寸步难行啊。
北京男人边开车边说:“也不能这么说,只是我运气好,赶上机会了,做生意就得抓住时机,一旦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这得有魄力和冒险精神,心脏不好受不了,和赌钱挺像的。”
“我连搓麻将都不会,更别谈赌博了。”
于凡尴尬的说。
顾卿望着他的侧脸,自内心的笑了一下:“今天这单生意谈好了,我给你提成,说好的百分之一。”
“我什么都没做。”
小白脸有些不好意思,他只是带对方来了服装厂而已,一直都是顾卿在和厂长聊,他只是做了个简单介绍而已。
“错,是你带我找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的,我自己摸不到这儿,而且他们的积压货不少,价格又低,虽然款式过时了,不过在某些地方还是有销路的。”
他说完就打开车里的音响,塞进了一盘磁带,里面传出邓丽君甜美柔的歌声:
一阵阵绵绵细雨,带来多少凄凉意,我曾问过丝丝小雨,是否带来你的消息问你,问你,再问你,几时回到我的怀里。
他跟着磁带唱了起来,时不时还扭过头看看身边的人,虽然他们昨晚一起睡了,并不能代表于凡和自己重归于好了,他知道此人虽然表面上顺从软弱,但骨子里却是个很要强,很爱面子的人。
小白脸的耳根热,只好往右边靠了靠,但《丝丝小雨》这歌也是他最喜欢的,只不过每当听这歌的时候他幻想中的画面没有哀伤的女主角,而是两个男人在雨中相逢的场面。
“你唱歌还是那么好听。”
于凡不禁称赞北京男人,顾卿在宣传队曾有“金嗓子”
的绰号,原本这家伙是有机会调到县里文工团的,但为了和自己在一起,对方却放弃了,为此他还和顾卿在当年吵了一架。
不过这就是命吧,没去文工团的顾卿成了大老板,而削尖了脑袋回城的自己则成了下岗工人,这简直就是黑色幽默,令人笑,但他却笑不出来。
“我的业余爱好就是唱歌,现在也就剩下这一个爱好了,呵呵,拿弹弓打松鼠的年龄一去不复返啰。”
虽然他已不是十七八岁的小伙了,但和于凡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回到了在农场的日子,自己仿佛都年轻了一般。
小白脸也微微一笑:“现在恐怕后山没有松鼠了。”
“我想也是,等有时间咱们回去看看,那条小河,宿舍前面的小操场,还有后山的小屋。”
他是很怀念那个小木屋的,在那里他和小白脸度过了很多难以忘怀的美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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