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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第2页)

汝舟越听越难受,又气又怕,终于小嘴一瘪,哇地哭起来。

姚欢有些心疼。

捡个流浪猫狗,养几天还有感情了呢,何况是个跟在自己身后“阿姊”

、“阿姊”

叫个不停的萌娃。

沈馥之却将姚欢拽往东厢书房里。

“睬他作甚,哭累了自会停下。”

沈馥之不耐烦地说了句,关上门,将灯点了,坐在书案前,定定气息,才换了览宝似的神情,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卷轴铺展再案几上。

姚欢乍看那龙飞凤舞的书法,一阵发怵。

娘来,又要认繁体字。

再一瞧,松一口气。

高高低低的一串儿字,她都认出来了。

“日啖鸡脚三两斤,世间何须扬州鹤”

苏迨写的招牌姚欢刚要脱口而出“这不是苏学士的日啖荔枝三百颗”

句式嘛,猛一想,不对,自己这是后世人的视角。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

乃苏轼被贬惠州后所写,按照姨母所说,苏轼去年才出京南下,往惠州去,自己还是别自作聪明,万一时间上略有差池,徒惹听者疑虑就不好了。

她只抿嘴一笑,向姨母道:“这字真好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吃了俺家的鸡脚,还要什么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吗?”

沈馥之并不掩饰自信:“只要东西做得好吃,口气夸得大些又如何。

欢儿,你可知这幅字是姨母向谁求来的?”

姚欢知趣地摇摇头,一脸愿闻其详的神色。

“是苏学士的二公子,苏迨苏仲豫。

三日前,他亲自来咱们的饭铺道谢。”

姚欢道:“苏二郎知晓姨母辗转求了曾家?”

沈馥之道:“曾家给孙子娶妻一事上,的确有些仗势欺人,这原也是朱紫人家的惯常作派,不稀奇。

但曾枢相既然答应了帮苏二郎留在京城,必不会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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