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
街道上满是积水,和没过膝盖的淤泥,车辆和行人早已不见踪影。
原本繁华热闹的城市此刻一片死寂,宛如一座鬼城。
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里,只有我和安娜两个人在艰难地前行。
我小心翼翼得踩着没过膝盖的淤泥,一边走一边说:“早知道就不让王伟吃那个巨型葵花籽了,结果吃得休克了。”
安娜摇摇头,苦笑道:“谁知道那么大的毒性呢?咱们还是赶快找到医院吧,要不然王伟真的该扛不住了。”
我点了点头,继续在烂泥里前行。
忽然,我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
我低头一看,现那是一只已经腐烂了的手。
我吓得连忙后退,差点摔倒在地。
安娜也尖叫起来。
我定了定神,再次向那只手看去。
那只手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了,上面布满了蛆虫和霉斑。
我强忍着恶心,用木棍把那只手挑开。
这时,我现那只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
手表的表盘已经碎了,时针和分针也停止了转动。
我捡起手表,仔细看了看。
这是一块精致的劳力士手表,价值不菲。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口袋,继续往前走。
安娜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脸色苍白。
她看着我,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你还好吗?留着那玩意儿干嘛?还不扔了?”
我强忍着恶心和恐惧,回答道:“我没事,只是吓了一跳而已。
你呢?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摆弄手表)
安娜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就是有点害怕。
这里太荒凉了,而且到处都是尸体和残骸。
你把那东西收起来吧,我看着总想起那只手。”
听安娜这么说,于是我也只好把手表揣进兜里,然后继续打量着这座城市。
此时昔日繁华整洁的大城市已经变得比下水道还要臭,阳光炙烤在那些烂泥上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味道。
这味道更像是在沤肥。
现在这座繁华的城市最多的就是苍蝇和蚊子。
我和安娜艰难地在烂泥中前行,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我们尽量避免踩到那些尸体和残骸,因为它们腐烂后的气味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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