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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听书(第1页)

有了药,宋珩终于可以很快的好起来。

缇春着床上安稳睡去的宋珩,微微放了心,“行了,那就你在这着吧,我先回去了。”

折腾一整天,缇春也有些累了,她前脚刚走,后脚就被迟鹰给叫住。

“缇姑娘。”

缇春回头:“何事?”

“谢谢你的好意,但公子他并不喜欢这样做。”

迟鹰说的应是刚刚在百姓面前卖惨的事,缇春不以为意:“我的目的是要搞到药材,其余的,不重要。”

迟鹰掀了掀嘴唇,终是没有继续说下去,缇春见他不语,也不再停留,转身离开了房间。

翌日天晴,万里无云,缇春推开窗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真好啊!

危机解除,自由自在的日子可真好啊!”

缇春伸了个懒腰,骨头咯吱咯吱的响,恰好阿覃走进来,模样笑呵呵地对她道:“姑娘醒了,那正好,我们收拾收拾,出发吧。”

缇春大脑空白了一瞬,反应了下问道:“出发?去哪?”

阿覃理所应当道:“回家啊!

还能去哪?我行李都收拾好了!”

阿覃指着桌子上的两个小包裹,兴冲冲地说道:“不是说豺狼妖捉完我们就回去吗?你,就等你醒了。”

缇春着那两个小包裹,犹豫了一瞬,“话是这么说,但我们现在就走,是不是太急了一些?”

“这有什么?本来就是一开始说好的呀!”

阿覃着缇春的眼睛,忽然怀疑道:“姑娘,你该不会舍不得走了吧?”

“那怎么会?”

缇春立马反驳,跟着生出几分不好意思,“我就是觉得,宋珩还重伤未愈呢,我们就这么走了,好像不太好。”

阿覃不理解:“可他的伤,又不是你造成的。”

“嗯……算我间接造成的吧……哎呀总之,他受的皮外伤,好起来也快,我们不如趁此机会,多在上京逛逛,听说金月堂里有几个模样很不错的男倌,我们这两日就去瞧瞧吧。”

阿覃听的眉头一紧:“男倌……姑娘,你已经把主意打到青楼里的男倌上了吗?”

她家姑娘,不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吧。

“不是啦,就是消遣而已,消遣。”

阿覃想了想说:“那行吧,正好上次我没去成,这回可要好好长长见识。”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把事情给定了,接下来几天,两人因着前头摆摊那一事先在府中装模了两天,等门口不再有人蹲着用黄金换药材了,缇春这才和阿覃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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