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就是这样,事前猪一样事后诸葛亮。
许多的线索看似毫无关联,但是如果是先知道结果,以此来逆推,那么一切就都仿佛顺理成章。
“叔叔?”
看到孟浪怪异的神色和举动,小雨怯生生的喊了一句。
孟浪这才反应过来,人家的菜还在自己手上呢。
“呃,你还不知道吧,叔叔和你是邻居,我住303。”
孟浪笑着指了指楼上。
小雨果然嘴巴立刻张成可爱的O型,“原来你就是房东姐姐说的那个……隔壁大叔?”
孟浪嘴角抽了抽,“是隔壁的猥琐大叔吧?我都听到了,不然怎么知道你的名字。”
小雨愣了一下,顿时捂嘴偷笑,“那应该是房东姐姐不了解叔叔,我觉得叔叔是个好人。”
被发了好人卡的孟浪一脸无奈,“明明年纪差不多,为什么她是姐姐,我就是叔叔啊……”
“那……我叫哥哥?”
小雨歪了歪脑袋。
“不,你叫她阿姨!”
“咯咯咯!”
两人有说有笑的走上楼。
而就在他们刚刚消失在楼梯口之时,一个暗中的身影却是重新冒了出来。
看着两人消失的方向,嘴角缓缓咧开,露出一抹森白的牙齿……
……
孟浪并没有选择立刻追击。
一件根本就还没发生的凶杀案,他就算真的将凶手抓到了警察局。
然后呢?用什么罪名控告他?
难道说,我一眼就看出这家伙是个杀人犯,不过作案时间还要等两天?
恐怕凶手屁事儿没有,自己先被当成深井冰。
所以孟浪决定先不动声色。
从书中来看,对方既然能够伪造一系列的罪证嫁祸给自己,除了手段凶残之外,还具备一定的刑侦和反刑侦手段。
这种角色肯定相当难缠,一旦打草惊蛇,恐怕连自己都会成为对方的目标。
现在孟浪的优势在于,敌明我暗。
敌人只把自己当成一只替罪羊,但实际上,自己却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对方是猎物,我才是猎人!
……
302门口。
“给!”
孟浪将手里的菜递给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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