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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遇见她3(第1页)

之后的一周多,我没再给她打电话,只是依旧去到地铁站,和一群叔叔大爷们站在一起,听着他们吹着不着调的牛逼。

可是,却没再见过霍晓莹了。

我想,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生命中的过客”

吧。

周四中午,吴晓诚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晚上去找原哥一起吃个饭,聊聊天。

我无法再推脱了,便答应了他。

我那时还不知道他如此殷勤地联系我是何目的,甚至我都没有察觉出这其中有任何不对的地方。

我只是认为,我们是无意中相遇,又在一起喝了一次酒,他想要拉着我和他一起搞二手车生意罢了。

实际上,他和原哥的目的并没有这么简单,只不过那时我还不知道而已。

挂了吴晓诚的电话,我想起了他的妹妹吴晓夕,那个我连手都没有牵过的初恋,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记忆中的吴晓夕个子不高,具体现在什么样,我不清楚,反正十八岁的时候,她的个子还不到一米六。

吴晓夕总是梳着单调的马尾辫,额头两边的碎会被她用同样单调的黑色卡子别住。

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头总是三四天才会洗一次,因为我居高临下看她的头顶时,总是感觉她的头油油的。

吴晓夕是那种生长育得很巧妙的姑娘,她其实并不是很瘦,但是看起来却一点也不胖,因为那些原本应该长在她脸上的肉,都长在了她的上臂、小腹、大腿上了,穿上肥大的校服,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国的校服大多采用的苏式运动服,这种特征的服装能够很好地把青春期的男生和女生们的生理特征掩饰好,而且它们的色彩很无趣,无外乎红色、绿色、蓝色等单一色调,其涂装和纹饰丝毫让人提不起任何兴趣,大大降低了中学生们的早恋倾向。

读者们无需用“早恋之人大有人在”

之类的话反驳我,你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你们男生的校服换成那种板正的白衬衫和制服,女生们身着百褶裙,腿上裹着或黑或白的丝袜,那么青春期早恋的是否会呈几何倍数增长?即使不用研究、无需用数据统计也可以得知,你中学时的同学要是一群打扮精致的少男少女,你会不心动?你可以用你十六七岁时的心态回忆一下,尝试调动那时的荷尔蒙,看看自己是否会对精致打扮的异性有非分之想。

跑题了,还是接着说说吴晓夕吧。

我之所以知道吴晓夕并不像她穿上校服时那样显瘦,是因为那些年的暑假期间,我曾在村子里见过她罢了。

正值酷暑,吴晓夕也会穿着背心短裤偶尔出门帮她妈打酱油,而我则混迹在自家的小饭馆里,看着她提着酱油瓶子路过我们家小饭馆的门口,走到边上的小卖店中。

吴晓夕和吴晓诚是龙凤胎,但是他们兄妹的长相却大不相同。

吴晓诚的长相如同他的人品,贼眉鼠眼,他的眼睛细长且下耷,如同一只癞皮狗,鼻梁塌陷——说到这里,我得解释一句,他上小学的时候,鼻子还是高挺的,据说在技校的时候被人把鼻梁骨打骨折了,伤好之后就这样了——嘴唇薄利,嘴角就像被两条无形的线往下拉一样,总的来说,他长了一副无常鬼的面容。

吴晓夕则不然,她的眼睛虽然也是细长的,但是眼角向上吊着,有点丹凤眼的意思,鼻子高挺(他们父母确实都是高鼻梁),嘴唇厚度和大小均适中,嘴角微微上扬,一侧脸颊似有似无地挂着一个酒窝。

在我岁前后的那段时间,我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也许因为那时我正在和她“精神交往”

吧。

我买下现在这辆二手车那天,吴晓诚说他的妹妹也在他妈这里,可以把她叫出来一起吃个饭,被我婉拒了。

其实,我很想见一见她,但是,我又畏惧见到她,我怕她和吴晓诚会一起嘲笑岁时胆小懦弱的我。

我想,如果我要是有一把能够穿越时光的手枪,我一定会亲手毙掉曾经那个卑怯的怂包江乐,然后,我就会被未来的我射出的子弹击中现在的我的额头。

好吧,我被未来的子弹处决,正中眉心。

我想说,我对我喜欢过的女孩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丝毫没有任何玷污圣洁的想法。

也许,正是我的这种“自律”

,才让我的感情不那么泛滥。

也可以这么说,我渴望爱情,同时畏惧它。

我悲伤地躺在床上,四仰八叉地躺着,看着天花板,我已经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因为我的大脑已经从吴晓夕身上转移开,胡乱地回忆了一些幼时和青少年时的事情。

许多事情都已经成为了模糊的记忆,我无聊地想要用脑海中的橡皮擦努力把模糊的地方擦干净,使它们完整一些,可是,我并没有把自己的记忆擦干净,而是越擦越模糊,最后终于乱成一团,再也无法将它们平整地铺展开,一件一件地按顺序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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