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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奇香(第4页)

宋瑄坐在库房沉思了一会儿,便去了老卫头的房间查看。

如果凶手要拿到老卫头的钥匙,必须确保老卫头昏睡不醒,那么就要用迷药。

刺角瓜已经送去很久了,老卫头的房间里干干净净,什么可疑的东西也没有。

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就算凶手用了迷药或者迷烟,曾留下了什么痕迹,如今也早就没了。

宋瑄探查无果,只好和齐妙一起先回到西北军驻地。

刚回营帐,就见听海觉拿着个刺角瓜兴高采烈地跑进来道:“王爷,七姑娘,咱们运气太好了,有个名叫杏遥的姑娘听说咱们在找先前那一批刺角瓜,便将这个拿给我,说是她存的。”

红帐里的杏遥姑娘虽不是西北人,却非常爱吃刺角瓜。

伙头营送了一批刺角瓜给红帐之后,杏遥得了两个。

她吃了一个,存了一个,存着的就是听海手里的那个。

杏遥之所以能得两个,是因为大部分红帐的姑娘都不喜欢香味过浓的刺角瓜,吃过之后那味儿总是散不去,吃了刺角瓜之后再吃别的东西,都觉得有一股刺角瓜的味道。

所以,只有少数几个人从管事那里领了刺角瓜,其余刺角瓜都被管事存着用于招待来红帐找乐子的兵将。

“太好了!”

宋瑄正愁没有头绪,就蹦出来一个线索,他立即让柳妙璎查验这个刺角瓜。

“这瓜被小韶子泡过。”

柳妙璎检查一番后,对宋瑄说道。

“小韶子是什么?”

“小韶子在民间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疯人果。

它是一种双子叶植物,因果实与荔枝相似,又称‘野荔枝’。

它的果仁有致幻作用,食用后会中毒。”

“小韶子的果仁辛辣涩口,但一经煮熟,味如糖炒栗子,香甜可口,这也是为何凶手不敢将其混入饭菜中,因为那样会轻易被发现。”

“但若将它的果仁煮水,再将刺角瓜放入里头泡几个时辰,瓜肉就含了可致幻的毒。”

柳妙璎解释道。

“可是这刺角瓜不止死去的十一个人吃过,还有好些活得好端端的人也吃过,比如这个刺角瓜的主人杏遥姑娘。

此外,若这瓜只是泡在毒水里,毒性应该不大,为何那十一个人会产生足以致死的幻觉呢?”

宋瑄问道。

“你说的很有道理,若只是泡过毒水,毒性的确不足以致命,但若有毒的瓜肉遇到蜀葵花、重绛及苏方木的气味,则毒性会比单用小韶子的果仁重数倍,足以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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