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羽赫问林可薇。
“六点。”
“那快了啊。”
“喝什么?我请。”
“那我就不客气了。”
林羽赫看了眼墙上的菜单,“你这有没有不是咖啡的饮料?”
“有,最后那栏,自个儿看。”
向边庭往旁边看了一眼,宁远站在柜台后面,手指拨弄着桌上的一颗咖啡豆。
他的伤已经拆线了,一只眼睛上面有道很明显的小疤,才刚愈合,疤痕还是浅红色的。
向边庭走了过去,叫他:“远哥。”
宁远头微微抬了一下,但是没抬眼,视线也没看向向边庭。
“不是忘了我吧?”
向边庭说。
宁远过了几秒才摇头。
“这是忘了还是没忘啊?”
向边庭笑着问。
宁远摇头,意思是没忘。
“记得就行。”
向边庭看了一下他的眼睛,“眼睛怎么样?伤口疼吗?”
他总是要反应一会儿才会给出回应,基本不说话,就点头或者摇头。
旁边的林羽赫闻声看过来,有点惊讶向边庭竟然跟那位酷酷的漂亮小哥儿聊起来了。
他走过去才发现漂亮小哥儿眼睛破了道口子,这么漂亮的一张脸,顶着这么一道明显的疤,看着挺不落忍的。
门口铃铛响了一声,林羽赫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觉得进门的人有点眼熟。
那人留着一头半长不短的金发,戴一顶鸭舌帽,脑后扎了个小辫,走到柜台点了杯咖啡。
“能送楼上纹身店吗?”
那人问林可薇。
“可以。”
“那等会儿帮我送一下。”
“好的。”
随后那人就上楼了。
“我靠那不是陶野?”
林羽赫已经认出来他是谁了,一个挺红的乐队的主唱,林羽赫有一阵特别喜欢这个乐队,歌单里现在还收着他们的歌。
林可薇往去二楼的门那儿看了一眼:“谁啊?你认识?”
向边庭也往那边看了眼。
“挺红的一个乐队主唱,他们的歌挺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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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搞乐队的,再红也是小众圈,比不得演员和流量明星曝光度大,林可薇不认识。
“长得还挺帅。”
“所以人气也高啊。”
林羽赫记得陶野一直都在北城活动,有点疑惑:“他不是专门跑这儿来纹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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