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月初十,宜嫁娶。
正是此日,天朗气清,万里无云,一片风光明媚。
远青山如黛,树林阴翳,鸟语花香,青枝叠翠,近枫叶似火,秋菊茂盛,红绿交辉,黄白明媚。
真真是天好景好日子好
今日是清河村的大日子,原因无他,正是清河村头号人物,秦家秦溯迎娶新郎的好日子
秦家早几日广发喜帖,准备宴请宾客,及至乔迁之喜后,村里村外都知秦家财大气粗,家底丰厚,流水宴席上面,肉菜不下五个,青菜更是吃够管饱,如此,秦家娶亲,便是宾客满棚,人声鼎沸。
“方婶子,方婶子,韭菜呢,一早掐好的的韭菜呢厨房忙着用哩”
厨房中王婶子伸出一个头,大声吆喝,宾客太多,厨房从昨日开始就在备菜,即便如此,也是脚不沾地,忙到了现在。
“在哩,在哩”
方婶子连忙回声,扭头就扯着嗓子喊道,“花儿,小花儿,快把韭菜端到厨房里去”
“诶来了,来了欢哥哥,面粉揉快点,急着用啊。”
小花提着掐好的两大把韭菜,飞快地往厨房跑去,还不忘回头提醒杨欢,感觉把面团揉好了。
“我来我来,哥哥快去偏房帮昀哥哥梳妆去,里面怕是更加忙不过来。”
杨乐挤开揉面的杨欢,人小鬼大,笑嘻嘻道。
杨欢点头,此刻也不好推脱,忙对着几个大婶子告罪几声,匆匆往厢房去了。
沈玉昀与李家彻底闹翻,李家得了秦家银子,已经算是将沈玉昀卖给秦家,自然是不可能再从李家出嫁。
即便是这场婚礼,也是秦家重沈玉昀,这才大办的,不然依着周朝的规矩,秦溯完全是可以直接睡了沈玉昀的。
却说厢房里面,沈玉昀正被檀月和秦婶子帮忙穿着嫁衣。
檀月是伺候他的贴身小侍,伺候他乃是天经地义,秦婶子作为秦家这边的内里长辈,依着规矩习俗,帮忙也是免不了的。
“快些快些,别耽误了好日子”
秦婶子指挥着檀月,将外面衣架上面搭着的内衬拿了过来,不由分说,便往沈玉昀身上套。
沈玉昀任由他们摆弄,红着脸心中十分懊恼,若不是昨晚心情激动,久久无法平复,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何至于一夜未眠,今早将将睡下,却是起的迟了。
檀月捧着外衫,忙交给秦婶子,一面急着又去拿面服。
乡下成亲,哪有那么多的规矩讲究,能有一件红布衣服就算是极体面的了,更别说沈玉昀这种,精心准备了一月有余,里里外外要套三层的嫁衣。
即便如此,檀月却依旧觉得委屈了他家公子,要知道,在侯府,公子可是自十岁起便开始绣制嫁衣,及至出嫁,可是要里穿外套七层,显示金贵华美,才能罢休,哪像这般简单。
不过他也明白,公子这样,已经是天大的体面排场,故此也十分尽心尽力,恭敬地听候吩咐。
“哎呦,欢哥儿,你可算来了,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快来昀哥儿这衣服,是不是美得很”
秦婶子方才给沈玉昀穿上嫁衣,理整理整,一抬头就瞧见推门进来的杨欢,连忙将人拉过去,要他评论。
杨欢登时进来,就已经惊愣住,他早知沈玉昀美得不可方物,现在这么一,更加觉得是天上仙人下凡,全身不俗。
只见沈玉昀身着红色锦绣团簇嫁衣,褂面中央绣着双色鸳鸯锦纹,生动灵巧,鸳鸯上浮金色荧光腾云,和气秀美,偏不至此,两只鸳鸯身后,朵朵牡丹芙蓉争相绽放,一粉一橙,彷如真花吐蕊,能闻香气扑鼻。
吉服外罩着一层红杉,修剪腰身,却偏显着纤纤小腰不足一握,令人遐想。
哥儿姐儿出嫁大体相同,里面吉服相同,就只哥儿多上一层红杉,更添一分写意风流,俊美潇洒。
沈玉昀身材颀长,亭亭玉立,面若三月桃花,娇艳欲滴,眼似中秋水月,一汪柔光,碧波荡漾,醉人心弦,唇如施脂,中红一点,更衬得他面白如玉,冰肌玉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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