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斜道,一群季汉士兵坐在石块上,喝着水,嚼着干粮。
打战可不是什么儿戏的事,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吃东西,什么时候冲杀,看似都是小事,但是极有可能就决定战争的胜负。
比如此刻,若是马谡带兵的话,肯定就是带着人冲过去了,长途奔袭体力消耗巨大,一群人冲上去很可能就不是奇袭,而是过去送了。
此刻,带兵的是魏延,你让他动笔杆子,他就是干啥啥不行,但是说到打战,这可是他的强项。
此刻喝水吃东西,以逸待劳,到时候全力冲杀过去,才能势如破竹。
“将军,曹魏轻骑马上到了。”
一个裨将凑上来报告到。
“大家打起精神来,活动活动身体。”
魏延不但会打战,他还知道热身运动。
将士们干粮收起来,不少人甚至凑到一边,贴着石壁撒尿起来。
不少人甚至神清气爽的一抖。
这种一看就是老兵,平时懒洋洋的,特么一上战场虎的一匹。
“不错。”
魏延踹了儿子魏昌一脚,你小子不错,比你劳资还大。
“爹。”
魏昌顿时害羞的厉害。
“这次回去,爹给你物色一门婚事,你也老大不小了。”
魏昌这些年跟着老爹在军中磨练,哪有机会见到女人,这不都二十多了,还没娶媳妇,不得不说,魏延也算是个糊涂爹。
“上马!”
魏延跨上战马,他选的这个伏击位置可有门道,是个S型地段,敌军转弯过来,迎面就看到威风凛凛的大将魏延,那不得吓一跳。
等他们冲杀过去,敌军只要溃败,就会在转弯的地方撞作一团。
打战,不怕士兵被杀,就怕士兵溃逃,到时候人撞人,自己人都能把自己人踩死。
这就是为啥张辽能用八百人打赢孙权十万了,正常情况,就算是十万头猪,张辽杀一年估计都杀不完。
张辽能赢,就是因为吴军被打的溃逃,然后一堆人挤在一起,你踩我踏死的占多数。
架——
魏军轻骑飞奔,为首的正是一名穿着华丽的奶油小将。
那华美的披风,在军中特别显眼。
陈斐虽然是歌姬所生,身份地位低,但是他爹可是曹魏的镇军大将军陈群,富得流油。
();() 陈群让陈斐参军,自然也想染指军队,但是妻子不让嫡子上战场,他也没办法,这不就想起歌姬生的庶出。
只要有了战功,庶出不庶出就不重要了。
陈斐感觉肩膀有些疼,这大关刀有些重呀。
一个拐弯,瞬间就看到一个大将横刀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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