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笛坐在车上,闭着眼,回味着歌声。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如此有意境的歌词,再配上传神的演唱。
多久没听过这样的歌了?
杨笛就在以音乐为主要业务方向的公司工作,一年听的新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大部分都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少部分是精品,但像这样的王炸,杨笛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根本没见过几次。
能唱到他心里,就只有这一首。
果然啊,老话说得好,高手在民间。
脑海里哼唱这首歌,就像是回忆起当年的那段青葱岁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远方,但最后成年,却不得已屈服于当下,而这首歌,唤醒了内心深处的向往。
相比之下,高山之上这首歌,显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杨笛眯着眼睛,轻轻地按照记忆哼唱,脸上净是满足的表情。
曾可思在他后侧观察着,她看到杨笛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心中十分好奇,难不成那个老头会什么魔法?吟唱了什么咒语?
她最讨厌被喧宾夺主了,所有人都是为了拍摄她的纪录片而来,不应该因为其他人而吸引眼球。
大巴车行驶着,很快来到曾可思曾经录歌的录音棚。
她还记得录音棚的小卷毛,叶文。
好像当初还欠他几次录歌的钱,不过,她现在成了大明星,重回故地拍摄,算是给他宣传一下录音棚了,就算是变相地还了钱。
过了一会,大巴车停在了写字楼的下面。
整个剧组的十来个人下了车。
摄像师决定,从这一刻开始,摄像机永远在肩上,绝不放下。
而杨笛从歌声中回过神来,也下了车。
曾可思最后一個下车,她面向众人,指着写字楼说道:“十三层。”
杨笛深吸一口气,开始场面调度,“拍吧,拍吧,现在就开机,各自站位都站好,远景不要出画面,近景不要怼成特写。”
一群人上到十三楼。
出了电梯,曾可思带头,沿着记忆的路线,大步向前走。
身后跟着一众摄影师。
当她推开录音棚的门,突然愣住了。
她推开录音棚的门的那一刻,歌声扑面而来,还有正坐在椅子上一把鼻涕一把泪被歌感动得不行的卷毛。
再定睛一看,在录播室唱歌的正是她在广场上见到的老头!
曾可思愣住了。
???
老天爷逗我呢?
杨笛在曾可思推开门的一瞬间一激灵。
();() 直接越过曾可思,冲到录音室内。
果然,正在唱歌的和广场上的是同一人。
太巧了!
太好了!
杨笛兴奋地搓搓手,像是刚出门的斗牛,准备大干一场。
曾可思脸黑的不行,但慢慢地,她的脸色变了。
随着麦子善的歌声,她的神情逐渐变为震惊。
优美至极的歌词,空灵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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