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
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
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
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
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
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戏园子里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这就是他们的日常。
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
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戏。
北宋南丁是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
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
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
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
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板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
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
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
这一年,美洲土著经受着残忍的掠夺,大清沉醉在康熙盛世中,俄国的彼得大帝东征西讨,英国光荣革命峥嵘初现!这一年,一个累死在工作中的小审计员穿越到了大清皇子—...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