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
林源脸上露出了回忆的神色。
这具身体的记忆不算。
林源的童年生活在一座小县城的城郊,往西走一百米便能看到一大片玉米地,往南走五百米,则是一块又一块的稻田。
像是如今八月的时节,正是暑假的时候。
天气燥热,一到傍晚时分便能听到远处蛙声不断,近处重名阵阵。
这些小虫子有会叫的蛐蛐,有各种身体结构类似,又各有不同的蚱蜢、蚂蚱还有蝗虫。
褐色的,翠绿的,头是三角的,一捉就会吐绿水的。
体型更大的蝈蝈,还有形态各异但很稀有的螽斯。
路灯之下,还能望见光源附近萦绕着各种飞蛾小虫,而地面之上则有颜色灰溜溜,长着大钳子的地蝲蛄在地上爬啊爬。
林源有时兴起,会捕捉这些虫子,等待天亮之后与胡同里的其它小朋友们比试以及交换。
看看是你的蟋蟀更大,还是我的蝈蝈更威风。
只是捉对囚斗的情况很少,因为这些小虫子活力十足撒手就没。
若是等季节到了初秋,天空中飞舞的蜻蜓便多了起来。
大的颜色鲜红,张开生长着植物叶脉一般的翅膀足有手掌大小。
而那小个头的蜻蜓,身体则像是一根细细的棉线,好像又叫做豆娘。
这时候的蜻蜓,亦是捕捉和展示的上品。
它们喜欢立于尖锐之处,若是站在篱笆之上,踮起脚来把手兜起来,从蜻蜓背后抄过去,大半概率能捉住。
若更为熟练,缓缓移动手臂直接去捏它们的翅膀,也能将它们捉起来。
只是如此好捕捉的蜻蜓都是大路货。
那些喜欢停在高处的稀有货色,就得挑选自带分叉枝丫的木棍,去房檐底下卷上黑色的大蜘蛛辛辛苦苦结出来的蛛网。
或是把木杆挥出风声,趁着蜻蜓还未飞起太远将它粘住。
或者缓慢靠近,让它自然而然的贴在黏黏的蛛网无法挣脱。
更有甚者,还会取来一根棉线,膈上一点距离,便取一只蜻蜓在它的尾巴上打上一个结。
();() 棉线的重量对于单独一只蜻蜓有些不堪重负,可是这一连串的蜻蜓,却能垂直起飞,好似与那自己会升空的氢气球无异。
林源回想到这里他说道,“捕虫少年便是我的童年吧。”
“捕捉形态各异的虫子,比试、交换,甚至促使它们彼此战斗,大抵上也就如此了……”
宫本萺侧耳倾听着林源的童年。
他越听眼睛越亮,他抓起放下去的咖啡杯,狠狠地喝上一大口已经是温热的咖啡。
林源见到他头上那半透明的精力条狠狠地提升了一大截。
他听到宫本萺说道,“捕捉、集换、战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题材啊!”
宫本萺的双眼都在放光。
他手持咖啡杯在踱步绕圈,他自言自语道,“不过还差一些什么,差什么呢?”
林源当然知道,他说道,“还差一个游戏推进的理由,主角捕捉这些虫子的理由。”
“放在现实里,捕捉和炫耀就已经是理由了。
可若是在游戏之中,这是玩游戏的玩家的理由,却不是游戏里主角里的理由。”
“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魂穿斗罗,在圣魂村被素云涛觉醒武魂。武魂只是一把破旧镰刀。魂力半级!素云涛废武魂,可惜了!老杰克小凯啊!在村里好好种地吧!唐三这样的天赋没有和我同行的资格!好不容易攒够学费来到诺丁城武魂学院。大师就你还想拜我为师?你一个废武魂,有什么资格?什么?你说没有废材武魂只有废材魂师?那你现在就是废材魂师!你的破镰刀也是废材武魂!什么?你还想和唐三比?唐三可是先天满魂力的天才,你配吗?唐三你要学会认命,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哼!竟然和小舞眉来眼去!找死!史莱克怪物学院不好意思,我们只收怪物,但不收废物!玉小刚!唐三!史莱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会记得今日的耻辱!三年之后,魂师大赛见!就在此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起!不如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我的力量归你!我赢了,你的身体归我!拉亚斯特,你别想打败我!玉小刚,看我如何打你的脸!唐三,我手中死亡之镰专门割草!尤其是蓝银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斗罗暗影魔镰,开局怒怼玉小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