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来,阿窈在京城过了八年,在南方过了六年,两边的时间几乎要扯平,但可能是这一路的颠沛流离、恐惧和愤恨,让她最是厌恶这样软绵绵的天气。
而就在这样的时候,她们空守着一房子名贵的红木、梨花木、酸枝木的椅子柜子,凳子摆件,却没有一件能御寒的棉袍,甚至连杨岑去弄过来的粗饼粮食,也在省吃俭用了一个月之后彻底没有了,而杨岑也因为那一次冒险,露了踪迹,被林妈妈画了贴出告示。
祸不单行,阿窈也算是在农家过了几年,也要干许多活计,因此变得没这么娇气。
江素素却是正经被林妈妈绫罗绸缎裹着长大的,本就指望要卖个一等的价钱,自然不会让这双纤纤素手碰了俗气的东西,弄粗了皮肤。
天猛得一降温,江素素只吹了半夜的风,就彻底病倒了。
地也是凉的,木头也是凉的,砖也是凉的,外头更是凉的。
阿窈把所有的衣服都给江素素铺了盖了,自己冻的嘴唇青紫,用冻裂了的手去试江素素的额头,青紫冰凉的手摸上滚烫的额头,有种寒凉人心的暖意。
杨岑自然也不能看着江素素继续烧成了傻子,便想在出去偷偷去抓一些成药出来,阿窈咬着唇摇头,死也不放。
花熊的告示一贴,比她和江素素的还要显眼,她不能放杨岑出去。
“我去。”
阿窈哑着嗓子,抿了一小口水,顺着干燥的嗓子流下去,从牙齿到胃里都是冰的。
她的头发又长长了不少,但因为许久没有打理,都一缕一缕粘在一起,一拧就成了打不开的结,好几个月都吃不跑睡不好,更别提洗漱这些奢侈的事情,整个人不用刻意装扮,就已经臭不可闻,连莹润的脸也干起了皮,变的枯巴巴地,瘦成了一把骨头。
阿窈看着结了一层薄冰的井水口,轻轻用手指一压就碎开了,荡漾的波光映出了她叫花子一样披头散发的模样,这样的她,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何况凭着一个画像来寻人的陌生人。
杨岑蹲在一边,默不作声。
他有一身皮毛护暖,后院竹子长青,足以供得起一岁的熊猫省着些吃饭的食量,因此他并没有遭受太多的苦楚。
然而眼下无能为力的挫败感,几乎要淹没了他,让他既沉默又烦躁。
“别想太多,没有你,我和素素现在已经不知道被在哪一个男人的后院,任人糟践呢!”
阿窈跟杨岑处得久了,大概也能猜出他的心情,便悄悄抚顺了他的毛,难得温存地安慰了一下他。
“你看,要不是你,我怎么能拿来这根金钗子呢?”
阿窈一摊手,一根朴素的金钗就在雪中间安静地躺着,她俏皮一笑:“这个,我以后有钱也是不会还的。”
杨岑看她笑得开怀,心里蓦然轻松了许多,一瞬间竟觉得蓬头垢面的她好看得惊心。
这个宅子是京里定昌侯的别院,杨岑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家院落才发现的。
因为离京里比较远,几乎不会有侯府里的主人来这里消闲,只留了几个家丁婆子在此守着,长久没有主人过来,不过就是闲磕牙偷懒混日子。
这么大的院子只凭他们几个又守不过来,多是荒废着的,阿窈他们在这里面住了一个多月也没人来查。
但此处妙就妙在虽说主人不在,却没几个人敢上门来查一个侯府的宅院,至少这个城里的县太爷也是不敢的,何况并没有人知道他们躲在此处,更不会贸然来搜,反而比之前那个鬼宅子要安稳地多。
杨岑四处探了半天,还意外在库房里发现了一些不打眼的首饰,上面并无标记,也不知道是何年何远收起来的。
恰巧阿窈正在发愁林府的东西不好变卖,便用阿窈带的金银首饰换了些差不多价值的,也不算占了主人家的便宜。
阿窈便捏着这只金钗子,从后面人少的巷子翻了出去,偷眼看着两边的店铺,还在注意着四周人的动静。
直到走了一段路,发现街上行人都打着油纸伞脚步匆匆,没人闲得要去看她一个乞丐花子,连快挨近她的时候,都不屑地避开,深恐弄脏了自己的袍子。
阿窈的心这才放下,努力仿着别的乞丐缩头缩背的形容,进了一家门面甚是萧条的当铺,就在街道拐角处,并不起眼。
门口的伙计努力缩在风吹不到的地方,手捂在棉衣里打瞌睡,一撩眼皮看见阿窈要进门,身上的衣服根本黑的看不出颜色,顿时竖起眼睛抬着下巴呵斥道:“我说你长不长眼睛?也不打眼瞧瞧什么地方!
腿、腿!
还不快给爷滚出去!”
阿窈忍下心里一口气,压着嗓子点头哈腰地道:“这这位小爷,我我想当东西。”
“你?”
那伙计上上下下瞅他一遍,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笑:“当东西?你不会是想把身上那件破玩意当了,光着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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