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乐意出去逛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走路,莫名其妙。
当然,也去吃了甜筒。
冬天很适合吃甜筒,因为不容易化开。
夏天的时候,没咬两口,就化了。
今年六一的时候,我还跟河马去吃了根甜筒。
即使那天我们要值日,即使她还去找老师拿了作文大纲,出校门的时候,瞧着阳光正好,榕树繁茂,又看见其他班的学生抱着老师的玩偶。
我鬼使神差地问她“今天是六一诶,儿童节。
要不要去吃冰淇淋!?”
她停了一下,用玩笑似的口吻说“你请是吗?”
“三块钱的甜筒我暂时还请的起,六块的圣代免提。
所以去不去?”
“去,你请客那必须去啊!”
所以我们坐在榕树下的路边,啃完了那根甜筒。
那时候被剪短了的头,现在已经再次长成长了。
我想起了假假,却一直没去找她,好像找不出什么理由,也没什么借口。
又想起了另一个在北屿就读,却又退了学的同学。
我跟她在复学后的两年里都没什么交集,但到毕业前夕,我早上老是四处钻去买早餐,她让我帮忙带饭,才勉强算是有了些交流。
开始其实好好的,欢天喜地的去报道。
后来,啧。
前段时间,退学了。
我问她,她说是宿舍问题,也不知道是她被办了,还是她把别人办了。
她的性子,估计只是被别人欺负的份咯。
就感觉,世界上正常人挺少的。
以前总认为,傻缺是少数,但当我走去了其他地方,遇到了更多的人才现,自己的教养有多好。
不留在北屿,跑外地去读书,其实是个明智的选择。
留在北屿或许是好的吧。
我在北屿待累了,很累很累。
过往的经历,曾经的回忆都压得我喘不过气。
所以我离开了。
即使我知道接受新环境的过程会很漫长,我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了。
我想了很久很久,想了好几年,也费了很多精力,才有了离开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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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年的时间去尝试离开北屿,期间的艰难险阻已经不重要了,值得被反复提及的是:我如愿了。
如愿的离开了北屿,去到了另一个城市,独自一人的活着。
如果在那座城市,我又积攒了足够多的勇气,那我还可以走得更远。
如果不行,那我就回到北屿,回到这个三面沿海的小半岛。
我也想过的,去更南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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