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叶这段时间的生意,差了一些,不过每天也能卖个五六块钱的汤粉出去,刨去成本这些,她能挣一半,也算是不错了。
回到家,潘叶先把手放在炉子上烤火,等烤暖和一些了,就带着肉,去厨房切了。
现在天气冷的一个好处是,新鲜的肉不像夏天那么软,有点硬,很好切。
她的刀工刚开始的时候,不咋地,不过,她有足够的耐心来处理这些肉,慢工出细活,自然能切薄。
现在则是练出来了,在厨房待久了,她闭着眼睛,都能把肉给切的薄薄的。
七点,是她早上最忙的时间段,经常性的,一来就是三四个人,手脚不利索的,根本就转不过来。
八点,早高峰的热潮褪去,潘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出了厨房。
虽然她煮的是汤粉,不像是炒菜,油烟味很重,但是厨房待久了,还是会有不舒服的感觉的,没人的时候,她更喜欢在外面坐着,而不是在厨房待着。
小孩子觉多,特别是大冷天,大人都不愿意起,更别说小孩子了,林兰林竹这个点,都还在床上窝着,她也不愿意叫醒她们。
等明年她们入学了,能睡到这个点的日子,不多了。
刚坐了没两分钟,就看到姜雪拎着个小布包进来了。
“潘叶,我要一碗瘦肉粉,加蛋,两个。”
最后面那两个字,她咬的格外的重。
潘叶一看她这架势,就大概猜到她是因为什么,来这里了,完全不想问,兜不住话的某人,会一直拉着她抱怨,直到齐术主动来找她,哄她。
三分钟后,热乎乎的粉出锅,姜雪吃到爽滑的米粉,喝到热乎乎的骨汤,才觉得自己整个人,鲜活起来了。
“潘叶,还是你这里的粉好吃,这才是人该吃的早餐,如果我每天早上都能来你这里,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瘦肉粉就好了。”
她这不是手头拮据,没钱吃,而是家里有老人,管着约束着她,哪怕钱是她自己挣的,可只要姜雪去吃了粉的事,传到了她耳边,她总要啰嗦些什么奢侈浪费之类的话。
姜雪不爱听,所以,哪怕喜欢,也很少去潘叶那里吃粉,除非跟婆婆吵架了,那她的第一站,必定是潘叶的粉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