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魔族是一片黑暗,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
尘绯要怎么去带自己晒太阳?
直到见到了耀眼的阳光,尘陌才惊奇地发现,眼前的母皇跟他上一世见到的母皇一点儿都不一样。
前世的尘绯,周身总是附着着一团黑雾,仿佛刚刚从死物凝聚的地方回来。
但是这一世的尘绯却是素衣淡妆,明媚得恍若天上的太阳。
上一世,尘陌见到的尘绯总是很严肃,要么是教育自己,要么就是争权夺利,甚至从来就没有抱抱尘陌。
这一世的尘绯却一直抱着尘陌,绝不离手,仿佛怀里的是自己一生的珍宝一样。
尘陌有些疑惑:难道前世母皇是很爱自己的,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吗?
尘陌觉得如果重活一世可以感受到尘绯对自己的爱,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作者有话要说:改了一下
☆、暗黑之力
第二章、暗黑之力
尘绯每日里最爱做的事,就是抱着尘陌晒太阳。
他们两个一大一小,沐浴在阳光下,很幸福。
只是让尘陌觉得奇怪的就是,他一次都没有见到过他的魔父、如今的魔族之主——兆天。
尘绯是魔族的王后,十分受兆天的宠爱。
前世尘陌就经常会看到魔父跟在尘绯身后小心翼翼地哄着她,仿佛是对待奇珍异宝一样。
然而如今别说是兆天了,尘绯生了孩子,却连一个魔侍从都看不见。
难道前世的一切都是假象吗?
“陌陌,你喜不喜欢阳光的味道?”
尘绯对着尘陌说。
她当然不知道尘陌可以听懂自己说的话,她只是想要告诉尘陌。
“有一个地方阳光的味道更好,娘亲带你去那里好不好!
那里没有寒冷与黑暗!
是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呢!”
尘陌听着尘绯的话,明显地愣住了:尘绯不是一向都只想着如何将魔主的位子得到吗?为什么现在看来尘绯是想要离开魔族的?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是他一直没有搞明白的?
尘陌一开始还不相信尘绯会甘心一直这样下去,但是自从他出生这几个月以来,尘绯的确是表现得很像一个母亲、对他,几乎是寸步不离。
就在尘陌以为这一世或许会跟上一世不一样的时候,他发现尘绯脸上开始浮现越来越多的愁绪。
或许是因为尘陌还小,尘绯没有在他面前刻意掩盖自己的情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