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晕眩中,江雪籽听到身后那人用沙哑的男音说:“告诉他们,我要500万现金,还有一辆直升机,清空这条街道,不许留一个条子在场。
否则,小姐你这脑袋就要和旁边那些玫瑰一个色了。”
江雪籽重重喘了一口气,勉强睁着眼看向前方,原本宁静有序的街道此时已经空无一人,连刚才站在自己几步远的花店店员都不知到哪里去了。
面前十米开外的地方,站了三个穿着特警制服的男人,三人都携带着枪支,脸上有墨镜挡着脸,看不太出具体年龄。
站在当中那个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鼻子很挺,嘴唇微有些薄,即便有墨镜当着着眼,依旧可以看得出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再远一些地方停着至少两辆警车,看这样子,整条街应该都埋伏上了警方的人。
江雪籽想到了最近电视台报道的连环抢劫杀人犯,而这条街的隔壁就有一家银行两家金店,看这样子,自己今天是撞在这杀人犯的手里,当成要挟警方的人质被劫持了。
腰后顶着的东西好像往里刺了一些,可是她已经麻木的感觉不到痛了。
整个人好像踩进了虚无空间,双脚虚浮,软绵绵的落不实,只有头无比的沉重。
身后那个人说的每一个字,都好像敲响一口古朴沉重的钟,每一声都紧贴着她的耳朵,而脑子里仿佛炸开了锅,咕噜噜的烧开了水,只隐约听到那沉重的咬字重声,却压根领会不了那个人究竟命令了自己什么。
“章晨阳,放开你手里那位小姐。
别妄图警方会答应你什么条件作交换,缴械投降是你现在唯一的选择……”
好像有人用喇叭讲话,江雪籽听清了头两句,嘴角撇起一缕很淡的微笑。
还是指望不上的吧。
爸爸,妈妈,外公,朋友,还有始终珍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包括现在与自己面对面站立的警方人员,自始至终,都不是能够依赖并且指望的人。
就这样死了的话……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么?
江雪籽深吸了一口气,在身后男子允许自己活动的范围内,缓缓挺直了脊梁。
头顶的晴白日光刺痛人眼,她索性微微低着头,刚开口的时候,甚至连喉咙都涌起一阵腥甜:“你抓错人了,先生。”
太阳穴上的枪支顶得更紧了些,紧紧压迫在之前已经淤青的创口,大概是示意她不要乱讲话。
江雪籽微笑着喟叹:“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买花么?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诊是HIV晚期了,就是艾滋。
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染上这个病的,我从来没玩过419,也不碰毒品,从小长到大只交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半年前还分了手……”
不远处站立的三名特警之一刚要讲话,就被站在中间的男人一个微小手势制止。
墨镜后的沉静黑眸微微眯紧,看着身穿灰色针织衫的长发女子被迫向后微仰着头,双肘被制,雪白的小脸儿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轻声与身后危险的杀人抢劫犯交涉着什么。
女人看上去大约26、7的年纪,身材高挑瘦弱,面容有些憔悴,被枪口顶着的太阳穴肿起大块淤青,后腰处渗出少许血渍。
犯人手里捏的钢刀刀锋雪亮,在明媚阳光下闪耀着某种阴冷不详的光。
自始至终,女人都未曾开头向警方的人呼救。
没有惊惶失措的神情,没有绝望哀求的眼神,没有大声的呼救,失控的哭泣。
这个并不强壮的女人却有着警方经过特训的女警才可能有的镇定冷静,神经强大的让包括他这个队长在内的三名特警人员无一不感到惊异。
他早先在特种部队服役,眼力耳力都不一般的好,而且还有一项不为人知的本领,读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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