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人喜欢你,也许一切都来得及。
来得及让你去变好变美变成……大猪皮都没关系。
哈哈哈哈哈,想一想,这个世界真的是这样,被很多很多很多人喜欢,这个命题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好像有的人,天生就是拥有这样神奇的魔力,什么都不用,就会有一种吸引力。
也有人付出很多很多很多努力,拼尽全力的让别人去喜欢,丢没丢自己不知道?只是一旦用力,“用力”
这个词,你一说,都会让人觉得要耗费全部的力气。
人!
怎么可能有用之不竭的力气,一旦没有的那一天,拼尽全力得到喜欢的那些人会不会就会逃离出去?让人觉得好生乏力,突然被打的措手不及,总有个以为在,以为得到的一切,不会失去。
所以最后每个人,都会在一个低点,徘徊、不安、犹豫不前,幡然悔悟,原来,只有自己喜欢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其他人,都是其他人,喜欢不喜欢都在其他人一念之间,离开不离开,腿在别人身上,跑你也追不及。
可是自己喜欢自己,就不一样了,无论什么样,你还是高兴的和自己交朋友。
无论是什么样,你都会知道自己会站在自己的这一边,永远不离不弃。
只是,自己,喜欢自己吗???
自己是什么样子呢?懒惰的,乏味的,衣品极差的,口诛笔伐的,不讨喜的,在别人眼里又是调皮的,乐观的,豁达的,哈哈哈大笑,没心没肺的。
似乎,在别人眼里的那些个自己怎么拼,都不是完整的一个自己,而是盲人摸象里每个盲人口中不同的生物体。
所以,我,看见的自己,是全面的吗?
所以啊!
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道德又是什么样子的?人终究一死,能证明一个人存在的东西是什么?总不能是遗物吧,或者是活着的人对死去人的记忆?人,总归会被熟悉的人遗忘,被记住的那些人又是因为什么被人记住?善良?学识?明?
才疏学浅的我总觉得整个地球的知识或许只有一个点,被每个人解读后,一点一点的放大,经过漫长漫长岁月的洗礼,一波一波人类的前仆后继,变得多种多样,变得东西太多太多,根本选不过来,看不过来,学不过来。
自责从何而来,就是每天浑浑噩噩,假装努力,没有成绩,却在告诫自己后,睡一觉就重来一次,然后为了不内耗,告诉自己说:“努力,也不一定有成绩。”
是不是觉得文字开始往丧了走?浑浑噩噩、不努力、才疏学浅……no!
!
!
!
浑浑噩噩怎么了???浑浑噩噩也不犯罪!
不努力怎么了???世界上这么多人类,都努力???都努力就等同于全都没努力!
我们享受在那些努力的人创造的和平世界里,有错吗?平天下,古代那些大丈夫的豪言壮志,不就是为了百姓安居乐业,我,就是百姓!
图啥?没钱没势,每天努力奔走在温饱和生活的基础线上,就图一乐,我觉得没啥问题!
努力?一个奴两个力,看着都累!
有的人生来就倔强,譬如我,活的就想自自然然,不要有那些个所谓别人下的定义!
人生,人,我是!
我就努力做个人,不给自己下定义。
喜欢改变世界的人,有资源有头脑有能力,那就去改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