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要离开人群,被2个男的挡住,让爱丽丝再跳一会。
我回头喊那俩男的:“我手还牵着呢,你俩眼瞎啊,滚开。”
我虽然知道我这口气可能会打架,但是我要是口气不硬,他们也不会把我放在眼里,毕竟我还是一副学生模样的,他们一个个年纪看上去就比我大。
其中一个男的大叫着:“你个小崽子骂人?”
我松开爱丽丝的手,抓住这男的就使了一个小绊子,他被我吓到了,没想到我说动手就动手。
毕竟敢在酒吧里动手的人,都是不简单的,没有本事在酒吧里动手可能会死的很惨!
他倒在地上,人群都躲开了他。
我也不想把事闹大,再次拉起爱丽丝的手上了2楼。
这俩男的连个屁也没敢放。
爱丽丝坐下来后,说我刚刚太酷了。
我心想你在我们学校留学,都是些爱学习的好学生,没几个会打架的,所以才会觉得我酷。
我和爱丽丝把点的啤酒喝完,就准备离开这个酒吧。
毕竟我有点着急,想赶紧回酒店,下午付出的精力,现在我感觉已经全部恢复了,加上酒精的作用,我恨不得立马带着爱丽丝飞回酒店。
我俩出来的时候,酒吧门口还是人山人海,很多人都是我进来时在外面站着,现在还在外面站着。
一个个好像在寻找目标似的,看见我带着爱丽丝出来,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
我当时感觉交一个外国女朋友,真的是好处说不尽。
不过我现,刚刚被我打的那俩男的也跟着出来了,而且还叫了人。
我以前混了这么久,这点观察力还是有的。
酒吧这种场所,出现这种事很常见,因为你想惹事,就得有平事的能力,否则就不要惹事。
人家叫人了,我在这谁也不认识,总不能把学校里的寝室室友喊来跟他们一起算算术吧。
爱丽丝也现有4个人跟着我俩,问我要不要报警,她知道是刚刚两个男的找人来报复我。
我不慌不忙的说没事,如果动起手来,你不要妨碍我,拖我后腿就行了,千万别跟着乱,也不要慌。
然后我停住了脚步,转身问跟着我的人:“你们混哪的?今晚想死是不是?你们认不认识体育场大闯?”
我这突然回头,又突然说了一番莫名其妙的话,给他们4个男的说的一愣一愣的。
这是我初中高中时出来混,我们当地小混子经常打交流的方式。
而体育场大闯,则是我们大连体育场附近的一个老地痞,4o岁的老油条,老混子。
当时在我家乡体育场附近,跟那些小混混只要提到大闯,说话都好用。
其中一个男的问我:“体育场大闯?没听说过。”
刚刚被我拌倒的那人站在后面,我指着他喊:“你找的人跟我?你站在后面做缩头乌龟?我告诉你,我哥是体育场大闯,你们想好了,再决定跟不跟着我了!”
其实1打4我是不怕的,但是我为什么要用话来吓他们,是因为我担心他们带家伙。
他们可不是什么名校大学生,也不是什么居民区里的网吧小混混。
这些社会人一旦真的带了家伙,给我捅一下,我得不偿失啊。
而且他们一直跟着我,要说动手打我的话,现在这里可以动手了,虽然路人多,但是不碍事。
但这4个人就跟着我和爱丽丝,我预感他们是想在没人的地方,偷偷给我来一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情若自控,要心何用重生而来的百里奈禾,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永远的守在南宫梦拾的身边,不论祸福旦夕皆不能阻。...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