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庭坐在一边玩自己的电脑,瞥了一眼电视,画面正定格在自己穿着黑西装,脸上抹了厚厚一层粉,抑扬顿挫的朗诵诗歌的形象上。
由于正好在发“有”
那个字的音,因此嘴巴张成了个滑稽的圆形。
他转过头,淡淡的说:“有什么好笑的?”
“公司十一联欢,你上去表演诗歌朗诵——大哥,你还在念初中吗?哇哈哈哈……”
“你无不无聊?翻来覆去的看这个碟。”
卫庭“哼”
了一声,走过去关了DVD,从口袋里掏出烟来,“喂,不要在我床上滚来滚去,我可是上星期刚换的床单。”
无聊的男人爬起来,悻悻的说:“你洁癖吗?”
“你太脏了。”
男人瞪大了眼睛,随即嘿嘿的笑了:“没想到你嘴巴这么毒喔!”
索性又在他床上滚了几圈,懒洋洋的说,“不过我也很喜欢那首诗,啧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真不错!”
卫庭说:“没钱就别指望能过上那种日子。”
如果真像诗里面说的那样,从明天起就能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真能那么自由自在——不,是真能那么无忧无虑的纯粹的幸福就好了。
可惜他目前的生活唯一与那首诗相吻合的地方,只有那句关心粮食和蔬菜。
而且不是从明天起,是天天都在关心。
穷啊,每个月工资就那么多,缴完房租、水电等杂费,剩下的再寄点给父母,存折里多少还得存点钱吧,他还幻想着属于自己的房子车子呢。
无所事事的却又有钱的人,真幸福。
想到这里,卫庭叹了口气,抽了一会烟,又坐到电脑面前去了。
滚了几圈觉得没趣了的男人从床上爬下来,走到卫庭身后,戳戳他:“喂!”
“干啥?”
“我饿了。”
“滚!”
“我真的饿了!”
卫庭呼的站起来,咚咚咚走到厨房,丢了一包泡面出来:“饿了就自己烧水泡面吃,别烦我,叶程安!”
这个原本只和他有过一面之缘,喝过一次酒的男人,怎么会赖在他房子里呢?卫庭自己也觉得很郁闷。
两个星期前,卫庭被一帮同事拉出去喝酒,三两杯刚下去,突然听到有人拍着他的肩大叫:“嘿!”
卫庭疑惑的转头,对上一张笑得开心到可怕的脸。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是谁?”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开口,可惜反应截然不同。
叶程安很愤怒,他觉得自己是那种让人见过一次后应该绝对不会忘记的人,而且卫庭那次跟他喝了一晚上的酒啊,这才过了多久,不就几个月吗?竟然不认得他了?怎么可能不认得他了?
绝对是装的!
而卫庭好半天才搞清楚了这人是谁,叫什么名字,以及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
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抱歉,那个,我向来不太记人。”
这不能怪他,他本来就不记人,当初和丁裴均在同个公司里进进出出了两年他都没印象呢,何况这个只跟他喝过一次酒的男人?
叶程安咂了咂舌,说:“算了,怎么你跑这里来了?”
卫庭说:“我下来锻炼,不过就快回总公司了。”
叶程安笑起来:“真巧,我过来玩儿的,本来打算过两天就走,既然碰到你,那就不如多留几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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