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生忽然踹了一脚郭春莎:“你不就是个野鸡吗,还问我咋地?我今天就要吃到!”
说着赤身裸体的李庆生朝郭春莎的胸口又是一脚:“把你这货还值钱了。”
郭春莎只感到胸口一阵灼疼,但她仍在解释:“哥,我哪怕不要你这钱都行,但我要脸,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做人的尊严啊。”
李庆之笑了笑:“你他妈的一只破野鸡还跟我谈什么脸面,尊严?呸,你就是个靠出卖身体生活的下贱货色,我今天非吃到不可。”
李庆生一把揪住郭春莎的头狠劲的向床上摔去。
郭春莎被绊倒在床上,光溜溜的李庆之急忙扑倒在她的身上,面目狰狞地要强吻郭春莎。
郭春莎一边哀求,一边躲闪,而李庆之好像更兴奋了:“你一只破鸡还给我谈尊严,哈哈哈哈。”
李庆生一边笑着一边用手去撕扯郭春莎的裤子,郭春莎在极力保护着裤子不让扒掉,她两腿胡乱瞪着。
气急败坏的李庆生被郭春莎的挣扎和阻拦搞得很难得手,于是他一拳砸在郭春莎的头上。
色字头上一把刀
把控不当终挨刀
郭春莎只觉鬓角一阵疼痛,看起来这李庆生今天不是来要人,而是来要命。
想到这,郭春莎右手胡乱的摸着东西,抓起来就朝趴在自己身上的李庆生肚子捅去。
啊的一声,李庆生突然停止了撕扯,当他站起身来,竟现自己的肚子在流血,郭春莎正躺在床上手里的水果刀在抖动。
李庆生害怕了,这怕要出人命了,他胡乱穿起衣服,跑出宿舍在后门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把自己拉到派出所报警说郭春莎要杀他。
在李庆生的引领下,民警很快到了现场,将正在呆的郭春莎带走了。
而沈莎莎是亲眼目睹姐姐被民警带走的情景的。
当老同学把郭春莎的身世讲了后,吴之玄才明白了她说给沈莎莎那句话的意思。
当年郭春莎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净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抽烟喝酒烫头打扮,心思根本不在学习上。
在一次喝酒的酒桌上,竟把走街串巷,专门收古董的安徽老板喝得钻在厕所出不来了。
当古董老板邀请郭春莎成为他秘书时,三百元的现金就被老板带到了广州。
一下子从落后贫困的农村来到这光怪陆离的大城市,郭春莎看着什么都好奇,每天忙碌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自行车大队伍,形成了一种令人想着往前跑的冲动。
郭春莎觉得很幸福、很开心,她非常感恩古董老板对自己的好,带她走出了山沟里,来到了她从来没有见过的花花绿绿的世界。
古董老板轻车熟路地找到了住宿地,他和郭春莎租住在一家城中村人家中,从来没见到过主家,全部都是外地人租住在这里,全国各地,男男女女,很是热闹。
郭春莎被古董老板安排到这里后,每天白天忙得要死,有时候几天都见不到人。
郭春莎问古董老板为什么出门不带她?老板说你一不懂业务,二不熟悉路,怎么可以做业务?等有时间不忙了,好好带着你先熟悉熟悉。
郭春莎一阵激动,自己能够走进这花花绿绿的一世界,完全是古董老板这个领路人。
她对古董老板的话从来都深信不疑,言听计从。
在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古董老板突然带她离开了这里,住到一栋单元房的三楼里。
如果说刚来住在城中村,郭春莎觉得是人间天堂,当她住进单元楼时,完全颠覆了她对房子的认知。
竟然在一个房子里,吃饭、睡觉,做饭、上厕所全部能完成。
这在农村是不可想象的事。
最可笑的是自己第一次上厕所时竟然还蹲在马桶上,把自己搞的两腿贼难受,更可笑的是自己根本不会冲马桶,自己只能用盆子接水冲。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看起来,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可是相当的大!
如果我一生都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来临,路人甲莫雪同志不幸炮灰成了一只低阶丧尸。变成丧尸莫雪也不气馁,打架,咬人,卖力的吞噬血肉堪堪升为丧尸小头目,谁知又天降巨炮将她轰成了渣。本以为这辈子是凉凉了,谁知她竟然穿越到大晋朝成了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燕国骁勇善战的端荣大公主被害身亡,重生成二十一世纪的安心竹。她八岁那年,爷爷哥哥参与一座古墓考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她十八岁的那年,一场意外,全家穿回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她从安心竹变成了陈国底层挣扎求生的黄叶,与同穿越的家人分散,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牵引着所有人一步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