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还有第很多……我不知道,它们塞在我的胸口,我说不出清楚。
要知道我是以精明冷静著称的,可是遇到你,我就开始混乱,我曾想你的磁场对我来说也许是致命的。
还有,你身上一定有某种不知名的化学物质,它在不定期施放,也正因为如此,每次见到你,我下丘脑中的多巴胺、苯乙胺等化学物质也被刺激得大量产生,你一靠近我,我的大脑还会突然产生后叶催产素。
这使我血液流速加快、呼吸急促、眼中只有你的存在,对你充满**。
科学家说,爱情就是这些神经化学物质产生地作用,可是……难道……真那么简单吗?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可谓是惊天动地,我被冒犯。
头一次被个女人扑倒在地。
那么狼狈,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
我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
当时我真地想掐死你,今天我庆幸我没有那么做。
不然我可能孤单一生,再也找不到我生命中地注定。
之后我们相处的并不愉快,你让我总是处于一种自己都觉得陌生地状态,暴躁易怒、斤斤计较、不可理喻,我想说那不是你的影响。
可事实恰恰相反,你以一种恶劣地方式在我心中固执的盘亘,然后侵入我的四肢百骸。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遇袭的那一天,多么奇特,在生与死的边缘,我见到了你。
那时我地意识已经开始散乱,我以为,我看到了天使。
而你,就是我的天使。
我一个人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
我就已经习惯表现坚强。
不需要任何人的样子。
可实际上,我是需要的。
只是从来没有人给过我。
所以当你为了保护我而不顾自己的安危时,那种全新而异样的感觉,让我的心突然动了。
可笑吧?在这种时刻,在可能立即会死地时候,我居然对一个女人动了真心。
很轻微地感觉,但就好像在绝岭雪山上发出一点小小的声响,结果却造成了史无前例地大雪崩,最后坍塌了整座山峰。
不巧的是,那时候我知道秀也喜欢上了你,那使我矛盾和挣扎过相当长一段时间。
而当我亲手为你穿上那双蕾丝鞋子时,我决定退出,**之美。
这不仅因为秀是我最爱的弟弟,从小到大,所有的好东西,只要他喜欢,我全会让给他,还因为我觉得你是天下间最珍贵的宝物,本来就应该镶嵌在最漂亮的王冠上。
而那个王冠,不是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红楼如此多娇,引无数男儿竞折腰,贾府四春相争艳,宝钗黛玉竞风流数风流人儿,还在红楼。穿越成贾琮,利用自己的优势,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贾府的命运,拯救一众金钗,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情若自控,要心何用重生而来的百里奈禾,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永远的守在南宫梦拾的身边,不论祸福旦夕皆不能阻。...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