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揉着自己的肩膀,盯着面前伙计那只手,心头火起。
她暗暗抬起了自己的右臂,也无所谓这里是闹市了,准备让这伙计先丢掉一根手指头。
“走不走,你走不走?”
伙计还在嚷嚷着,耳后忽然一声闷响,一根竹子重重敲在了他的后肩上。
随即,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干什么干什么?你怎么没来由欺负人?”
阿南抬头一看,居然是之前在胭脂胡同认识的绮霞,此时正拿着手中笛子抽那伙计呢。
伙计见是个歌伎,一把抓住她手里的笛子,正要夺过去,绮霞身后有个男人挥着扇子挡开了他的手,打圆场道:“得了,不就是在你店门口站了一会儿吗?至于大呼小叫,把一个姑娘家吓得眼泪汪汪吗?”
出声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冠上镶白玉,手中洒金扇,一看便家世不凡。
那一身青罗金线曳撒极为修身,系着簇金的腰带,那腰身加一寸太宽、减一寸太长,更显得身姿修长,如茂松修竹。
他长相也颇为俊美,原本该是姑娘们心中好夫婿的人选之一。
只可惜他揽着绮霞又笑嘻嘻地打量着阿南,一股招蜂引蝶的风流相,一看就不是正经人。
“哟,是卓世子啊!”
伙计脸上立即堆起谄笑,赶紧躬了躬身,应和着,“您说的是!
我还不是怕脏了地方,让您在店里吃饭不愉快?”
“有什么不愉快的,我瞧这位姑娘也挺顺眼的。”
那位卓世子瞄了瞄阿南从过短的裙裾下露出的那截光裸小腿,问绮霞,“是你姐妹吗?天可怜见的,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绮霞忙解释道:“她叫阿南,不是我姐妹,是良家子。
我之前在胭脂胡同时,她还送过我笛膜呢,对我特别好!”
“我那时候在玩竹子,也就是顺手弄个竹膜的事。”
阿南倒没想到这姑娘这么热情,有些不好意思。
“良家子啊……”
卓世子揽着绮霞的肩,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阿南。
乍一眼看,这姑娘并不打眼,毕竟和时下流行的那种纤柔美人差距甚远。
但多看两眼的话,不知怎么就让人觉得越看越有味道。
那双睫毛浓密的大眼睛,亮得似猫眼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着琥珀色的光;那又艳又翘的双唇,和玫瑰花瓣一样颜色鲜亮,一看就血气丰沛精神充足;那破衣烂衫也遮不住的高挑身材,前凸后翘玲珑曼妙……
这女人,跟其他姑娘都不一样,不是一碗白水一盏清茶,这是一坛烧刀子酒啊。
卓世子顿时眼冒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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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地说,我家阿南是很美的,只是不太符合那个时代的普遍审美观而已。
第17章雾迷津度(5)
卓世子眼冒贼光,那脸上的笑容越显殷勤,揽着绮霞的手也松了松,问:“看姑娘的样子,好像遇上难事了,要不我请你用个饭,再送你回家?”
阿南挑挑眉,猜不透这个不识相的花花公子来历,便没理他,径自转头和绮霞叙起了旧:“我说呢前段时间没见到你,原来你来杭州府了?”
“胭脂胡同姐妹太多啦,我学艺不精,就来这边混口吃的。”
绮霞啧啧地帮她将一绺乱发抿到耳后,笑道,“你怎么落到这地步啦?卓世子既然要做东,别拂逆好意,走吧。”
阿南皱眉道:“可我不想吃这家东西。”
“那咱们去吃对面那家。”
卓世子揽着绮霞就往斜对门的另一家酒楼走去,绮霞也朝她招招手,示意她一起来。
看着那伙计和掌柜的黑脸,阿南心下畅快了点,加上现在也确实饥肠辘辘的,也就跟着他们进去了。
卓世子带着两个姑娘进酒楼,一个是浓妆艳抹的歌伎,一个是破衣烂衫的乡间姑娘,周围自然全是异样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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