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理论上来说,胡悠还是很自由的,基本上可以逛大街听大戏爱干嘛干嘛。
可惜,只是理论上。
因为实际上,她半个月来就出过两次门。
第一次是从山庄回来后的当天,被苏晗拎着去市集买了一些女孩子的衣物用品,那会儿她照旧是男装打扮,所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第二次则是五天后了,因为她一直忙于跟着凌王派来的两个嬷嬷学习怎么穿衣怎么梳头怎么说话怎么走路,完全是按照名门闺秀的标准来的。
胡悠完全不敢再回想那几天的惨况,总之就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噩梦。
亏得后来白朔的一张‘贱嘴’解救了她,要不然,估计她早就疯了,要么掐死嬷嬷要么拍死自己……
那日她一身女装迫不及待的踢门而出,刚窜到巷口便碰到了下学回来的某小弟,遂大大咧咧上去打了个招呼,结果把人家小弟给震惊得……就跟见了活鬼似的……连滚带爬一路狂喊:“快来看快来看!
就是她就是她!”
胡悠正惊疑不定以为自己是在睡梦中犯下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大案,一群人便从四面八方飞速围了过来,跟看猴一样对着她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其震惊而暧昧的眼神诡异而变调的语气,弄得她几乎要觉得自己是不是正在‘裸奔’……
后来,胡悠是被恰巧翩然而至的凌王给解救了的。
尤记当时,原本乱哄哄一片的场面骤然静可闻针落,无数双目睹凌王含笑携她而去的眼睛冒出了足以烤熟一大篮生鸡蛋的熊熊火焰。
于是,胡悠这才知道,自己居然有幸做了一回‘八卦周刊的绯闻女主角’……
打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出过门。
按照曾经看过那么多明星八卦的经验,对付‘绯闻’有两个法子,其一是有一个更劲爆的新闻点出现,其二就是死也不露面等着自行慢慢冷却。
不过估计十年八年内,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比她的这个‘绯闻’更有爆点更有炒作价值的事件出现了,所以只有用第二招。
就是不知道,人民群众那如排山倒海般的汹涌八卦热情啥时候才能消减。
真是活活愁死个人呐!
作者有话要说:祝全天下的妈妈们节日快乐!
撒花!
另外,再很无耻滴说一句,由于榜单任务不是很繁重,所以接下来的一周,妖怪我要无耻滴隔日更两下,也就是二,四……
这个中的因由乃们都明白的,哦?
乃们一定都明白的,吧?!
……
第二十一章引人犯罪
苏晗回来一推开院门,便看到正百无聊赖只能冲着漫天晚霞伸长了脖子‘嗷呜嗷呜’做狼嚎的胡悠。
淡蓝若水洗碧空的衣裙,款式简洁大方,裁切熨帖合身,既没有太过强烈的小女儿脂粉气,又恰到好处烘托出了她可爱洒脱的独特气质。
乌亮的发丝以同色系的发簪挽起,下坠的琉璃珠光华流转于耳鬓边轻轻摇曳,在霞光的映照下平添几分俏皮。
脂粉未施的脸上,弯弯的眉,大大的眼,秀挺的鼻子,红润的双唇,尤其那仿若吹弹得破的粉嫩肤色,活脱脱一个娇美女儿家。
如果只看这些,苏晗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怎么可能朝夕相对七年多愣是看不出小家伙是个女孩儿的。
但是,如果将言行举止结合起来的话,便一丁点儿也不难明白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哪有女孩儿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撩起裙子四平八稳的蹲在石凳上学狼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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