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在这大雨中络绎不绝来回奔跑的人一定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没错,很多人都觉得我有病,而且病的不轻。
我的病没得治,十四岁那年我的父母意外葬身火海,我哭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哭的撕心裂肺。
后来我选择了自杀,不过未遂,被送进了医院后,我痴痴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不吃不喝一天一夜,再然后,被舅舅的一记耳光打醒,他狠狠的骂我,我最终从父母的离去中缓了过来。
可是换来的是手腕上那道无法磨灭的伤疤以及再也无法流下眼泪的怪病。
舅舅带我看了很多专科医生,甚至于精神科医生,他们都说我的泪腺没有问题,或许是心理得不到释怀,所以间接影响到了生理,用句老话来说就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病还须心药医,通俗来讲就是我这不能流泪的病是心理病,得靠我自己。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心里的伤痛也渐渐释然了,可是这毛病却成了不治之症,怎么也治不好。
我本以为多写写蛋疼小说,多看看疼痛故事,多听听伤感音乐,多看看悲怆的电影,或许能够刺激泪腺,激发出我的眼泪,谁知道没用不说,还渐渐把我培养成读者口中的‘悲情女王’。
他的笑容埋葬在青春里
不知何时,我发现我的头顶出现了一把雨伞,我不注意的瞄了一眼伞架上的logo,国际名牌,我转身想看看国际名牌的主人是何模样,长相大众,身高普通,黑色经典西装,没有贵气,跟手上的大牌格格不入。
他递给我一张手帕,跟雨伞一个品牌,我毫不客气的接过来擦了擦被雨水洗涤的脸颊,然后笑着还给了他。
“谢谢,可是,我认识你吗?”
我表示出自己的疑问,这种土掉渣的搭讪情节我都不屑于写进小说中。
男人对我点点头,很有礼貌的用接过手帕的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名车,对我说:“我老板想见见你。”
我不认为这是一场什么美丽的邂逅,雨中落魄的灰姑娘被优秀帅气的宝马王子所青睐,于是结下爱的果实,简直胡扯。
所以,我对着对面的朦胧挥了挥手,然后朝反方向走去,尽管那个被我无视的西装男在后面一个劲儿的呼唤我,我始终没有蓦然回首。
第二天一大早,我出门晨跑,刚刚跑出小区就看到一个身着白衬衫的帅气男子站在路口边,那张隽秀的容颜上却看不出一丝笑容,冷峻的男人有着最完美的脸。
我心中暗自感叹不知道哪家的姑娘找了这么一个绝色美男,没错,对于一个写小说的人而言,这种长相就只该存在于小说里,而不是倏然之间跳进现实生活中。
我暗自一笑,继续我的锻炼,可是我没想到这人却从那边跟了上来,我有些茫然的停下脚步,睨着追上我的他。
“我认识你吗?”
这是我的口头禅。
男子的脸上还是没有表情,深邃清澈的眸子里映着我微笑的倒影。
“不好意思,我知道我可能会很唐突,不过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他虽然一直没有笑过,连嘴角都没有弯一弯,可是我能从他的言语和眼神中看出他不是在开玩笑或是逗我玩,他很认真。
我礼貌性的问他:“什么忙?”
他说:“帮我找回笑容。”
我有些恍惚,找猫找狗找人都不难,找笑容,怎么找?
我摇摇头,推脱:“我不会帮人找什么笑容,所以你还是找别人帮你吧!”
“只有你能帮我,你开个价,再多我都给。”
他语气淡然,表情淡然,神色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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