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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3页)

离开医院来到街上,摇摇晃晃,拖拖沓沓,走不了几米便需扶墙喘息。

脚底的感觉虚无缥缈,每一步都仿佛踩上了高跷。

我拦了一辆车,对司机报出一个地址,“视觉”

所在的那个艺术园区的地址。

那个司机疑虑地看着我用手捂着的伤口,他用目光示意,警局和医院都是更好的选择。

轻轻摇了摇头,旋即在如潮水般扑来的霓虹与夜色中阖上眼睛。

“今晚上大家都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明天下午一点上班。”

时近午夜,果然他还在公司。

沈措的声音,永远是不厚不薄,恰到好处的迷人悦耳,“这个案子结束后,每个部门都该论功行赏。

另外,年末的公司集体旅游去哪里,还请各位集思广益。”

“再去意大利啦,上次没去够……”

一个“视觉”

员工的声音。

“又去意大利?”

另一个接口,“还不如去德国,老板一年里六分之一的时间待在法兰克福,一定是在那里金屋藏娇,背着老板娘养了个小情人。”

沈措大笑。

倚着墙躲在拐角处,看着加班到子夜却还傻帽地各带笑容的俊男美女们一个一个与自己老板挥手告别,离开公司。

待一片孤影也没剩下,他笑了笑,拇指食指按了按眼角内侧的睛明穴,掉头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我从阴影里走出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沈措。

这个男人应声回头,一如任何时候的挺拔出众。

正起眼眸仔细看着那双眼睛。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比他长得差,可用王小传的话来说,光看眼睛就知道,你谭帅就是那种人生大道过于坦顺的,一辈子洗刷不掉那股子缺心眼儿的劲儿。

可沈措的一双眼睛,并存冷酷与多情,忧郁与轻浮,仅是一眼对视就已让人怦然心动。

譬如此时,此地。

“我好像杀人了。”

删繁就简说了下喋血酒吧的光荣事迹,随后对他说出了一句前后不着村店的话,“我爱邱岑歌。”

“我知道。”

笑。

“可是,我也爱……”

终于失去所有支撑的力气倒向地面,而他正于那时上前将我揽进怀里。

两个动作同时完成,默契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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