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初反手就截住了鞭子反绕在手上,一用力就把面前的这个妇人拉了一个踉跄。
许云初打量着她们,她们穿着很奇怪的衣服,不是她所生长的年代的装束。
旁边的房子也与她印象里的农村建筑不同,用的是最最原始的泥土木质结构,房顶甚至没有瓦片,全是茅草。
这里并不是许云初失去意识前所在的国外的维和战场,要不是身上真实的痛感,她真的要怀疑眼前是个梦。
“反了你了贱蹄子,你难道还做着回许家的春秋大梦,还当自己是许家小姐呢。
一个许家弃女,你居然敢反抗老娘,今天的饭别吃了!”
那面目可憎的妇人说着,见手里的鞭子拿不回去,抄起旁边女孩手里的盆就砸了过来。
许云初立刻想翻身躲过。
但身体却有些不听使唤跌坐了下去,盆还是砸到了身上。
眼前的两人冷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娘,你有没有觉得许云初今天有些不太一样。
她平时不是最软弱了吗,今天她怎么敢。”
那女孩边说着还边回头看许云初一眼,旁边那妇人仿佛刚刚吃了瘪有些气不过也转过头来白了她一眼,“发烧把脑子烧坏了也难说,之前许家送她来这里不也是说她病了吗。
你看她那小鸡架子的身子骨,能掀起什么风浪。”
这两人说完还张狂地笑起来。
许云初,她的确也叫许云初,但根据刚刚听到的那两人的谈话和穿着,看着自己现在身处的环境,打量着自己伸出来瘦的像竹竿的手,还有这具弱不禁风的浑身是伤的身体传来真实的痛感,尽管觉得天方夜谭,但摒弃了那些唯物的想法后,许云初不得不直面一个现实,她现在应该是在刚刚头脑里新记忆的“许云初”
的身体里,她想她是穿越了,而这副身体的主人许云初应该是已经病逝,而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这里,也极有可能无法再回去。
刚刚那两人,是钱婆子和她的女儿,钱婆子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她早年丧夫,她的亲戚在许家做工,她靠这个亲戚的接济过活,后来她的亲戚给她了一份据说是肥差的活计,就是帮忙照看许家生病的女儿。
原主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的确是被当作大户人家的小姐安养过些时日的,但很快钱婆子就发现了许家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态度也就轻慢了起来。
后来许家送来的钱越来越少,钱婆子见已经没有多少油水可捞,态度日渐恶劣起来。
后来又发现许云初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呆傻可欺,就开始对她颐指气使。
许家来人也看到过这些场景,却也默许了似的无视了他家小姐的处境,这个老媪更加得意,把原主当成丫鬟指使,不听话就不给饭吃。
而许家送来的不多的银两也被这两母女尽数收入囊中,许云初也只能靠吃他们的残羹剩饭苟活,还要被他们压榨度日。
现在已是冬日,许云初看着身上穿的又薄又破的棉衣,里面的棉花已经顺着破洞钻出来许多,冷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因为长期吃不饱饭,这副身体素质已经极差,所以才导致她刚刚反抗无力。
许云初很快定下心来,既来之则安之。
她有师父都赞不绝口的高明医术,有着作为军人的作战能力,她想要在这里活下去并不难。
许云初看着手上满是冻疮和鞭痕,照了照镜子,原主现在也才十二岁,脸上也有几道疤痕,那钱婆子打人并不避着脸,还有她女儿也嫉妒原主白皙无暇的脸,经常私下泄愤扇原主耳光。
这两母女的行径的确是可恨至极,不过不着急,新账旧账一起算。
治好这些伤痕对许云初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稍微花些功夫罢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一个神奇的空间,改变了叶泉平凡的人生轨迹。居然能提升自身的各种实力什么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都是小菜一碟还能兑换无数的未来科技产品隐身衣机甲太空飞船海底基地机器人军队,一个都不能...
全民领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座独立的领主世界。招募兵种,掠夺资源。当条件达成,即可将领地铸于无尽虚空,成就位面领主,那便会迎来数不尽的危险与机缘。文易穿越而来,只想本本分分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位面领主,谁想到因为穿越他似乎得到了某种不得了的东西。之后他就可以无限强化了。。。初始是垃圾特性丰收和兵魂?没事!强化开启!丰收→天气之子→。。。→?????兵魂→百战兵王→。。。→?????开局鱼人部落?也没事!强化开启!鱼人部落→鱼人殿堂→。。。→?????而在文易因缘巧合之下成为强大而又稀少的的东方系职业练气士之后,他的崛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自此无尽虚空中多了一座不朽的领地,也多了一位不朽的领主!...
文案别人家的系统都在矜矜业业地当宿主的金手指,薇拉的狗逼系统却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让宿主华丽地去死。系统宿主,你觉得这样的死法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盛大辉煌帅气特别对得起你救世主的身份薇拉我可以,我...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