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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摆在一起还不显得,从前大家只觉得杨明非是江郎才尽。
但现在这么一对比,别说网友,就连杨明非的粉丝,都从中窥出几丝不对劲。
直到九点整,泛海娱乐发出律师函。
声明旗下艺人杨明非对《暴雨》、《窗》、《水蛭》、《蛛网》作品的版权所属,附带了版权登记的文件。
跟上一次的律师函相比,这一次的律师函,无论是口吻,还是措辞,都更为严厉坚决,显示出泛海娱乐维护旗下艺人的决心。
这一纸律师函,无疑给杨明非为数不多的粉丝,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杨的粉丝开始在各大评论区贴律师函。
配合泛海娱乐的“水军”
,各大评论区逐渐开始出现另一种声音:
一个没有接受过正统音乐教育的人,真的能凭借自学,在十三岁创造出《暴雨》、《窗》、《水蛭》、《蛛网》这样的作品吗?再天才,也不至于如此吧。
与此同时,段淮曾经上过热搜的学历问题,再一次被顶上热搜,又一次地进入人们的视线。
就在谢国林为舆论风向转变而松了口气的时候,一个账号的发声,忽然让局面变得更混乱了。
@只为讨个公道:本来一辈子都不打算公开这件事的,毕竟我一个退圈素人,实在赔不起巨额违约金苦笑苦笑。
但看见今天的热搜,我才知道,原来受害者不止我一个,为了避免更多的同行陷入跟我一样的境地,那就公开吧!
4年前,我怀揣着音乐梦想,向泛海娱乐投了demo。
半个月后,泛海娱乐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我,见面后,对方表示我的形象很难出道,但可以买下我的作品。
迫于生活压力,我同意了。
半年后,该作品发行于杨明非《旧日》一专中,原创人为杨明非。
众所周知,歌曲版权转让,并不包括署名权。
震惊之下,我再一次联系了当时和我对接的工作人员,对方以最初合同中“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受让方的名誉”
这一条款,要求我对此事保密,否则将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愿意再支付我一笔补偿款,只要我再补签一份协议。
面对巨额违约金,我做了个让我后悔终身的决定:没错,我害怕了。
我……妥协了。
后来数年间,我慢慢接触到了一些圈内人,才知道,最初的那份合同并不代表我不能维权,后续的协议,才意味着我主动放弃了维权。
以上就是我的经历,希望其他原创者引以为戒,保护好自己的作品。
最后,我终于能大大方方地说一次:
大家好,我是《昔年岁月》的词曲创作者。
我叫王宇,一名原创音乐人。
至此,原本转变的舆论方向,随着这名维权者的出现,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原本自诩清清白白的杨明非,也扎扎实实地黑了,从占领道德高地的完美受害者,一下子变成了有前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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