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陆秀撇了撇嘴,果然是弯的,关注的重点竟然在衣服上。
因为她是杜雪怀带过去的,所以六叔把她的那几套衣服放到了最优先。
陆秀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全部拿到,没想到那边没几天就把所有衣服都做完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绛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原本只想要普通的料子就行,六叔却使用了有着“织中之圣”
美誉的缂丝面料,也不知他一个老裁缝从哪里弄来这种古时候给帝后做龙袍凤袍的料子的。
要不是陆秀曾在某档时尚节目中看一个一线女星拿着同样面料的高端礼服炫耀过,她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缂丝面料的旗袍,在现代起码十万块打底。
陆秀前世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就算是最红的时候也没穿过如此贵重的衣服,如今莫名其妙穿回民国当了歌女,却反而有幸穿上了原本做梦也无法想像的衣服。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不过,正因为这身旗袍,她倒是终于反应过来了,六叔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老裁缝。
普通的老裁缝能随随便便在衣服上订满水晶,随随便便甩出缂丝这样的高端面料吗?比起在做衣服,六叔给陆秀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精雕细琢一件件艺术品。
想起杜雪怀之前面对六叔时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陆秀只能感叹上海这样的地方果然每一个角落都卧虎藏龙。
对于把做衣服当成了一门艺术的老头来说,陆秀那些漂亮又独特的设计果然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
让学徒把做好的衣服送到陆秀家里的时候,六叔还特意让学徒带话过来,说是只要陆秀有新的设计都可以过去找他。
身上的绛红色缂丝旗袍实在太过抢眼,虽然陆秀依旧穿着被她自己戏称为妈妈鞋的民国风高跟鞋,配上烈焰红唇的精致妆容,整体效果却依然相当不错。
跟杜雪怀寒暄完毕,陆秀拿出纸笔,去茶几那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旁若无人地开始了誊写。
“这篇小说你准备投去哪里?”
没想到,杜雪怀竟然眼巴巴地跟了过来。
陆秀抄得正起劲,头也不抬:“《小说月刊》。”
“啊?《小说月刊》是中文的……”
杜雪怀竟然一脸的失望。
他虽然看得懂英文,面对汉字的时候却是货真价实的文盲,也难怪他会忧伤。
陆秀微微一愣,难道他以为自己准备投给外文杂志吗?外文杂志?!
陆秀忽然哭笑不得,才反应过来,其实当时她完全可以直接把《回魂尸》投给上海的外文杂志跟报纸。
不过现在,既然已经跟《小说月刊》那边说好了,当然不可能再反悔。
“这个故事我原本是用中文写的。
但是,《小说月刊》那边说这个故事太出人意表,如果是译作的话,才能考虑发表,于是我脑袋一热就承认了这的确是译作。
只能想办法炮制出这篇原文……”
“原来如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末世突然来临,毫无准备的江莉就这么直面自家老父亲的死亡异变,孤立无援的她,正在恐慌当中时,无意中竟然激活了一个跟游戏似的交易平台。这一下食物不愁了,只不过这积分的收集让她有了一种捡垃圾的感觉。还有这...
内敛高冷女x内敛高智男。重生一世,携手探寻那最黑暗的深渊。...
路人甲目露怜悯之色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得了白内障。我的视角有三百六十度路人乙神色惋惜真可惜,长得这么帅却眼神儿不好。我能看到一公里以外路人丙摇了摇头,扔下几块硬币离开了。...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