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了半天,他的手链接到家里的冰箱门,一股冷气系上指尖。
沈绰顿时喜出望外,他有屯粮的习惯,所以冰箱里总是塞得满满当当。
他费力半天,总算掏空了上层冰箱,布袋的拉链也骤然合上,表示他今天的辅助已经用完了。
沈绰清点了下东西,大部分是零食,饮料,有些是超市买的水果,都还很新鲜呢。
他还记得那个周末他是打算疯狂炫一顿的,结果临时接到屑老板的加班出差通知,只能放弃周末的狂欢,然后掉进海里面,穿到一本小说里写的山卡拉去了。
他至今还觉得很离谱,但远离那些社交,莫名又觉得放松。
反正在这本书里,他只是个炮灰,又不用走多少惊心动魄的剧情。
只要主角攻不对他憎恨到起杀心,他能在这小山村里苟一辈子,哦不对,是提前养老。
哎,只是他一想到这么利用压榨主角攻的劳动力,心里有些愧疚,主要是原主太娇气了,什么重活儿累活儿都做不了,他连背篓都是小小号的,每天做做饭已经是勤快的极限了。
沈绰越发觉得北狗傻里傻气的,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反驳都没有,哪有一点主角的样子?搞不好跟着他混成炮灰呢。
他抱着一些柠檬,还有蜂蜜什么的去了厨房,准备做两杯果汁茶喝。
杯底放入一点果汁粉,倒入凉茶,上下摇晃混匀后,沈绰又去花圃里摘了几片新鲜的薄荷叶点缀。
盖上杯盖,收好吸管,他装进篮子里,又拆了一包小饼干装在小碗里,准备给田里的北狗送去。
往日这些都是柚柚跑路的事,现在继子去上学堂了,他在家闲着也没事做,还不如去田边观望一下,说不定又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
袒露的水田里,一行行一列列青秧排列整齐,随风摇曳,进行光合作用。
浑浊的泥水里老泥鳅钻来钻去,被人突然掀了老窝,在秧苗附近各种游荡。
男人扎着麻布腰带,腰下双脚深深陷在泥淖中,腰上裸背已被晒出一层小麦色,汗滴粒粒,滑落不断。
左手稳稳地捞着一把秧苗,右手熟练地栽苗,不多时,半亩的水田被他一个人麻利地铺满了。
路过的乡亲跟他打起了招呼:“欸,北狗兄弟,能干啊,这么快就栽了一半了哈。”
萧定北低着头,简单嗯了一声,也不跟人多客套。
“害。”
那乡民也是见惯了,知道他是这副脾性,不再多嚷嚷,而是站在上一层的田埂上,把锄头往地上一杵,甩着草帽扇风,一边观察他水田里的秧子长势,估摸着产量。
村里人都这副德性,靠天吃饭,总喜欢比对别人家的田地和自家的,若是对方收成一般,倒也就得意自家人厉害,若是自家收成不好,免不得嫉妒别家的了。
乡民在树下纳凉,看着北狗干活儿,心说这汉子做事踏实,力气又大,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都不在话下,穷是穷点,但养活一家子哪是问题?可惜娶了个败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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