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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又不是我穿。
买就买吧,这明洲城太大,继续逛下去找下一家慢慢看,太浪费时间了。
这么一想,沈绰开始把手伸向钱袋,点头道:“那,那就拿三件不重样的吧。”
“诶。
好嘞,你稍等,我们给您裹一下。”
老板娘刚刚还在愁那几件特大号的清仓货销不出去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合适的人来买了。
她不由多瞧了眼沈绰的模样,皮肤白皙,小脸生得秀气素净,人又文静,怎么看都觉得讨喜。
一时也想买个回头客,便又多送了他一对鸳鸯枕套。
“你买了好几件,我们就送了点心意。
看你年轻,你和你家那位睡了这对新枕的话,肯定百年好合,睡到白头偕老。”
沈绰接过包好的衣物同时,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无语了。
我晕。
谁要跟那个闷葫芦百年好合啊?
我只想摆脱炮灰的身份而已!
要是他当时没弃文就好了,至少把主角的戏份看完,就能知道各种结局和剧情走向,然后……干掉原主,自己翻身。
他内心揶揄自己一番,觉得这玩笑好烂。
主角哪有那么好当?原书简介里一句沉寂十八年就是该书主角挥霍而去的青春。
鬼知道他这漫长的十八年里经历什么?遇到自己这个恶毒原配?哦不对,是续弦。
别人穿书是收拾极品,一路生花走向巅峰。
他穿过来自己就是那个欺负主角的极品。
想想都挺扯的。
沈绰内心吐槽完,回神望见裁缝老板善意的目光,挂上了礼貌微笑:“嗯哼……谢谢。”
“下次再来啊。”
老板的热情,让沈绰踏出门槛的脚步更快了。
……
走到街上,沈绰又想起柚柚上学的事情还没处理妥当,脚步回转,往学堂方向而去。
值得一提,这本书里的世人比较重视教育。
所以城里的学校是官府办的,学费并不是很贵,但也不是穷苦人家随随便便能够读得起的。
沈绰打听了一下开学时间,以及入学年纪等注意事项就先离开了。
他觉得这件事不能拖,柚柚年龄其实已经超了最佳读书时段,但是总归还是要先和那只北狗商量一下,毕竟是对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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