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什么好东西,倒是先给了我。
扪心自门,她真没愧对我的,实则倒是我对她应当存一份感激。
我亲生母亲找到我时,她二话没说就把我还给我亲生母亲了。
也没要过一分钱。
只是我还记得她在和我分别的时候脸上止不住的眼泪。
“彩凤啊,要好好去城里过好日子。”
而当时的我,已经在生母巧克力蛋糕的糖衣炮弹之下彻底丢盔弃甲,年幼的我也不知道分别意味着什么。
一别就是十年。
当年那个曾经深切想念过养母的我也已经不在了。
“你怎么找来了?”
我打发走了鸭子,便开始发问,“是有什么事情要帮忙么?”
“闺女,你弟这娃今年考上了大学,也要来城里,还和你一个学校咧。
他上次在学校的新生手册上看到你咧,额就想,额今天正好进城来,一个去看看你弟的学校,一个打听打听你来看看你。
额也没别的事,就这么多年,想看看闺女你过的好不好。”
我原本听着前半句,心想,大概是因为弟弟上学了需要钱,所以来我这儿了,心里都已经准备好能接受的数额了。
可听到这后半句,心里却觉得不是滋味。
“妈。”
我终于忍不住,还是喊了一声。
这一声喊得可谓五味陈杂。
对面的人不停抹着泪。
“妈,我先安排你到酒店住下,明儿我带你逛逛这城里。
你看成不?”
“好,好,娃你说啥都好咧。
还有,咋不留刚才那个男娃一起吃饭?这娃挺好的,心善。”
就这样,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趁着夜色的掩护,偷偷摸摸把养母带到了宾馆,然后叫了外卖。
这一带就在学校附近,实在遇到熟人的几率太大,万一被人看见了,我文学恐怕就不是变成张彩凤了,大概是张麻雀,张芦花鸡了。
等一切搞定当,已经是晚上近十点。
我回了自己的屋子,却接到了阿林心急火燎的一个电话。
“喂,文学!
你要火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