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祝炎棠这种心气儿极高的人来说,那些过往,他主动跟你提是他愿意,你逼着他追问就是脑子进水了。
吴酩深谙此道,把话题转开了些:“我妈胃也不好,前两年都胃穿孔了,我学了一方子给她煮糖水喝,还挺有用,至少现在不会天天烧心了。”
祝炎棠不语,只是专注地看着他,带着那把融融的笑。
服务生恰到好处地来给他们添咖啡,又过了不多久,一盅冒着热气的汤端了上来,碗沿还覆盖了一层金黄色的起酥皮。
“龙虾我没让他们烤,”
吴酩揭下起酥皮,放到自己盘里,又搅了搅那碗用料实在的海鲜清汤,“我吃皮,你喝汤。”
“我喜欢蛤蜊,还有龙虾背上的肉,”
祝炎棠面对那只盆大的汤盅,以及其中手臂粗的大家伙,倒也不客气,“钳子和尾巴给你,还有蛏子和干贝。”
“哦,成,我牙尖。”
吴酩不着调地应道。
他埋头切羊排,他仿佛一个带着心爱的女同桌野餐的小学生,心里轻飘飘的,估计脸也通红,他不想让祝炎棠看到。
从伦敦之眼回到酒店,已经接近凌晨,雨还未停。
他们谁也不剩那精神头,去实施之前“间隔一小时分头进”
的计划。
不过前台似乎把深夜归来的这两位当作了另一种关系,并没有起其他疑心,只是微笑着冲他们点头示意。
祝炎棠洗澡时,吴酩在床上枯坐,还接到前台的电话,隐晦地询问房间内的用品是否需要补充。
吴酩礼貌地拒绝了,内心一万头草泥马飞奔而去。
倒不是说他觉得人家服务周到的前台多管闲事,只是这通电话更加衬托出他的搞笑来。
跟偶像开房了?还真开了。
同一张床?还真是。
洗澡吗?还没轮上。
准备大干一场吗?还真没这希望。
身上沾了些雨水,吴酩不想把床单弄潮,就解开西装纽扣,仰面倒在沙发上质问老天:“您是将降大任于我也吗,这么着苦我心智饿我体服有意思吗!”
偏巧这酒店的浴室还跟故意似的,用磨砂玻璃当墙使,吴酩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一夜几百英镑的钱花得一点也不顺心,看两眼那影影绰绰,又迅速挪开目光,四处乱瞟一阵,又屈从于心里那点绮念,做贼似的用余光再瞥过去。
这么折腾几遭,祝炎棠就从浴室出来了。
他当真效率很高,十五分钟而已,不但洗了个干净,还敷好了面膜吹好了头发,那普普通通黑底白边的浴袍在他身上挂着,都跟爱马仕纪念款似的。
“我喜欢用四十六度洗,你记得调低些。”
他擦着护手霜叮嘱,那截光裸的腕子,在橘色吊灯下,莫名像在发光似的。
吴酩抱着换洗衣物几乎是逃进了浴室。
等他磨磨蹭蹭解决好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问题,心无杂念地出来时,祝炎棠已经睡着了,缩在单人床靠窗的那一侧,背对着他,让人担心他下一秒就要滚下去。
他好像很累,吴酩也明白他累,悄悄熄灯爬床,床面“嘎吱”
一下他都觉得自己会触发地震。
就算这样小心,祝炎棠还是醒了,不再侧躺,而是垫了几个枕头在床头,靠了上去。
吴酩捏被角捏了一手汗,心想,这是要跟我聊天,还是要给我讲睡前故事?
黑暗中他有种直觉——祝炎棠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那为什么不说话呢?是后悔了——后悔跟自己一块逃,一块干这些坏事了?今天这架势是他从没见过的。
去哪儿都呼朋引伴的大明星,偏偏像落跑玫瑰似的插在自己这块泥地上,缩在这不寒酸却也不豪华的酒店,临着黑黢黢的泰晤士河,他们听见的都是同一片云下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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