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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
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
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衤果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
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
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
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
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
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
我用手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处。
方应琢垂着头,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头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水的味道。
房间里灯光昏黄,只听得见写字的声音。
然而,一声消息提示音打破了这份静谧,方应琢的思绪骤然被打断,笔尖墨水在纸面上划下一道不和谐的黑色痕迹。
方应琢拿起手机,打开微信页面。
他把手机字体设置得很大,偏偏我从小到大就没近视过,白底黑字,把那条突兀的消息看得一清二楚。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什么?
我维持不住方才的镇定,下意识地换了个姿势掩盖撞破别人秘密的局促,结果连带着上下铺都摇晃了一下,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嘎吱——
我顿时心里一惊。
方应琢当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的响动,向头顶上方看去,在这之前,我赶紧倒在床铺上,发挥出毕生演技,佯装只是睡觉时翻了个身。
方应琢那么单纯,不知道会不会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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