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操场,晚上比白天更热闹。
中央的草坪分两部分,一部分有男生踢球,另一部分,有人拿着麦克风、音响唱歌、弹吉他。
塑胶跑道上,男女老少皆有,老至头发花白,少至牙牙学语,跑步的,散步的。
这样的情形,叫向楠分外怀念大学时光。
当年她什么都想学点,足球、篮球、乒乓球,她个子高,运动细胞也发达,操场、球馆,经常能看到她的身影。
篮球场、足球场男生格外多,室友总以为她会在里面找个男朋友,结果都被她混成了兄弟。
向桐诅咒她会寡一辈子,还真不是没可能。
反正在父母眼里,传宗接代的是向桐,女孩子嘛,过得开心就好。
向楠做了十分钟简单的热身,戴上蓝牙耳机,开始跑步。
手机里,播放着快节奏的英文歌,这样她跑起来会更带感,也不会注意外界的噪音。
之所以喜欢跑步,不仅在于出汗的快感,迎风的自由,还有完全放空大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尤其是大学期间,课不多,闲下来就容易东想西想,看着别人那么努力上进,她却那么咸鱼,难免羞愧、焦虑。
跑完步,一身暴汗,灵魂也轻松了。
呼吸之间,她也挺会自我开解的:反正即使她啃老,过得也差不到哪去,何必拼命努力呢?健康快乐不就好了?
换个简单的词形容,就是摆烂。
正因为跑步带来的放松无可替代,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毕业后。
闺蜜周悦然因此说她,别的女生没事逛逛街,美美容,再不济,躺家里追追剧。
她倒好,运动出一身肌肉。
还说向楠就差把“生命在于运动”
贴脑门上。
向楠不是为了和谁竞赛,配速始终保持在六分钟每千米左右,呼吸均匀。
一圈圈下来,被一个个男生超过,又超过一个个走路的人。
她腕上戴着运动手环,时刻记录她的用时、公里数,还有心跳情况。
里程数跳到七,她就放缓速度,渐渐停下来。
用了四十分钟出头。
向楠一身大汗淋漓,呼吸微微急促,脸颊通红,两鬓的头发全湿了,沾在皮肤上。
她走到操场旁边拉伸,放松肌肉。
这时,一个足球飞过来,砸到她面前,触地又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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