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风吹日晒,大多不拘小节,身为张巡的贴身侍卫,也是经历过生死沙场的,却戴着一副手套,严严实实裹住了自己的双手,一寸皮肤也不外露。
——他的双手不能见人,是有什么隐衷?
不断有百姓排队来领粮食,个个都摇头说没见过。
终于,一位农夫看着画像挠挠头:“我好像见过这个姑娘,穿绿衣裙的,腰间挂着一把杀猪刀——和这把刀挺像,对,很像。
她怀里还抱着一只鹅,”
他挠了挠头,“但那是去年的事情了,就是张御史率兵刚进城那会儿。”
再问他细节,时间太久他也记不清了,当时兵荒马乱,他也不记得具体在哪里,只说女子怀中抱着鹅,那鹅羽毛油光水滑,长得很精神。
鹅?
白衣年轻人沉吟片刻,目光扫过人群,最后落在张巡脸上:“张御史,我想在城中叨扰些时日。”
黄昏时分,张巡让士兵为几人收拾了一间房屋,虽然简陋,倒也还宽敞。
“战时条件艰苦,委屈几位了。”
张巡望向裴昀,恭敬拱手,“还未请教阁下尊姓?”
“有点麻烦呢,”
对方微微一笑,眸子幽深如潭,“我是个死人。”
冷风吹进屋子,就在张巡一脸错愕时,年轻人露出灿烂的笑容,瞬间将所有夜凉与阴影趋散,他潇洒地随手指了指屋内端坐的冷峻青年:“开玩笑的,我跟着土豪跑腿,当然跟他姓了。”
他说得如此理所当然,一脸“生是土豪的人,死是土豪的死人”
的坚贞表情,让叶铿然额头的青筋不由得跳动了几下。
天色已晚,张巡和士兵们也不多逗留,很快起身告辞。
简陋的屋舍被烛光映得温暖。
“赶了这么久的路,终于有地方可以休息了!”
琳琅高兴地伸了个懒腰,在屋子里四处走动,边转边问,“那个张巡是什么人?将士百姓都很服他的样子。”
“张巡是个奇人。”
裴昀笑吟吟打了个哈欠,“安禄山兴兵叛乱时,战火烧到河南真源县,他带着不愿投降的百姓,兴起义师。”
张巡前半生从来没有打过仗,甚至从来没有摸过刀剑,可他率领的散兵游勇渐渐变成精锐之师,竟然让叛军接连吃下败仗。
坚守雍州数月之后,他又带兵转移到睢阳,越战越勇,成为了叛军最大的噩梦。
风雨飘摇的河山中,张巡坚守睢阳,唐军旗帜不倒。
人并非生而懂得战斗,但一旦举刀反抗,就会越战越勇。
“在战争和绝境中,每个人都会变。
但张巡一介书生,突然懂得用兵作战,险境中数次以少胜多,仍然有些匪夷所思。”
裴昀转向叶铿然,“方才的声音你听到了?”
叶铿然点头:“听到了。”
盲人的听力总是比常人敏锐的。
方才几人正在闲聊时,窗外隐隐传来有节奏的敲打声,但仔细听去,又好像只是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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