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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一切,我感觉自己简直蠢得可笑。
除了我被辣得流鼻涕,又证明了什么呢?
或许诺娅是错的,她只是不了解我,我自己还是清楚自己是什么人的呀。
在普利茅斯时,我是远近闻名的淑女,从没给利亚姆丢过脸;在不沉舰上,我又是利亚姆大副的头号助手,人人都默认我是亚瑟最器重的人之一。
这两个身份都令我骄傲,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时,脚步声和谈笑声由远及近。
狩猎三人组回来了,牵着六只神色倨傲的猎狐犬。
令我觉得好笑的是:他们都穿着棕色花呢骑马夹克,但只有利亚姆规矩地扣上了所有扣子,亚瑟敞着怀,佩德罗只扣了中间一颗。
噢,难道这也是一种“找到自己”
?
我回忆起自己的穿衣风格,似乎都是利亚姆和亚瑟准备好的。
而亚瑟甚至连佩戴什么珠宝都会为我挑好,力求同时搭配我头发、眼睛和衣服的颜色。
下午时,先生们在讨论狩猎的趣事,那些小狗就温顺地趴在他们脚下。
我感兴趣却听不懂,又不好意思打断让他们解释给我听,于是听得云里雾里的,心想不如趁没人注意到我时,去找诺娅闲聊。
“佩德罗,上次通信还听说你整天躺在床上休养呢,现在已经可以花整个上午骑马打猎了。”
亚瑟说。
“都是诺娅的功劳。
所以嘛,请你不要再尝试把诺娅挖到你船上啦!
她是我的恩人吶。
您又不像我这么倒霉,先天体弱,而且活到一定岁数就会死。”
佩德罗笑嘻嘻地说,“要您实在需要个医生,可以从诺娅的兄弟里面挑嘛,罗德里格斯个个都不赖。”
原来诺娅还有兄弟,真令人羡慕。
我从小就希望有个兄弟姐妹做玩伴,但利亚姆和亚瑟更多是充当父亲的角色,在普利茅斯认识的贵族子弟们也仅仅是酒肉朋友。
“我知道,威廉罗德里格斯。
早年名声赫赫的罗德里格斯家长子,现在在侍奉菲利普亲王吧。”
亚瑟说。
“英年才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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