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说以前。
那个特指的以前,是她十七岁的四月,像是《无雨的乡镇》中的那个令人难忘的艳阳月。
阳光的狂躁症去到末期,便泼辣而自虐,近乎求死。
太阳没命地晒,终日终夜的光、无边无际的光,滔滔不绝的光。
她听完他的回答之后,感觉自己也在那场终日的盛光中消融,被蒸成水汽,所以才有那么多眼泪要流。
自以为是的爱情终结在那一天。
她离开家,狼狈地逃出去,被日光吞食,淹没。
她在奔跑的途中第一次想,或许继父是对的。
继父总说她花了太多时间学华语,又不能到大陆去,学了又有什么用?她那时不予理睬,叔叔说中文,她也想和他说中文。
水苓狼吞虎咽般学习,重新拾起她幼年的另一个母语根基。
她总是待在他身边,男人的掌心偶尔会拂过她的发,问她最近中文怎么进步了那么快?脸颊被隔着玻璃折进来的日光晒得红彤彤,一切好亮好亮,这明亮可能和她的心跳也有点关系。
她说高中了,学得比以前复杂不少,没好意思说自己多用功。
她总是这样,藏了太多的小心思,从名字开始,就让他与别人不同。
别人叫她lena,叔叔叫她苓苓,她没告诉叔叔自己的英文名,她总是想在他那里得到一点不一样。
一厢情愿又可笑的不一样。
死灰复燃的朦胧感情,和马来西亚的雨季一样,总是潮湿,让扭曲的藤蔓在心里滋长。
他又回来了,还说要见她,她措手不及。
他说要和她结婚,她不能理解。
是他当初说:“你是我的谊女。”
她嘴唇发颤地辩解:“可是我没有当您是谊父!”
欺诈者,永远从容的大骗子。
他出尔反尔怎么那么容易,轻飘飘放下,又想轻飘飘拿起。
她的一切,对他来说,都那么轻吗?连她都觉得自己有时像个怨女,可她听见那句“嫁给我”
还是会心动。
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感情啊,为何让人这么心甘命抵?飞蛾扑火这种事,年轻时被称作拗劲,年长了就会被视为愚蠢。
她以为她长大了,学聪明了一点,见面了才知道,原来还是一样傻。
晚上在卧室里,她一个人时也不免摇头自嘲:就是喜欢,那又怎样呢?她又不是没放弃过。
十八岁后她从家里搬出去,被生活捶打过,懂事了一点。
知道他当初可能只是可怜她,外加她能帮他一点忙,所以生出一点慈悲心肠,对她比别人特别一点。
想通之后,他早已离开了这片土地,时间一久,水苓心中那点小小的怨气也早就没了。
《色相》中的那一句话时常在她脑海中浮过:“世情总是这样的吧。
要过了很久,等岁月拉开我们与故人故事的距离,我们才能看清楚以前不敢也不愿去承认的事实。”
一年又一年过去,她才真的看清,原来那些他给的特殊里,只有长辈对晚辈的怜惜,是她不识好歹把一切变成了这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别名真千金带着异能从末世穿回来了,种田文,偏日常流,目前每天早上九点定时更新下本文我在星际抓鬼,求个收藏简介夏烈穿越了,穿到了丧尸遍地的末世。幸运的是,在末世挣扎生活十年后,她又穿回来...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殷月出生医毒世家,一颗丹药万人抢,一手毒术更是另人闻风丧胆。医学界风云人物,却因一场车祸意外穿越了。云黎国宰相府陋颜无才大小姐殷月,赐婚嗜血阎王萧凌琰,女丑男煞人间绝配。在所有人嘲讽她的时候,璟王萧凌琰现身,贵女圈顿时炸开了锅这等惊世容颜,是哪个眼瞎的说璟王长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小孩儿见了都会吓哭。众人又开始认为殷月不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老娘不伺候了!小命要紧,赶紧逃!月黑风高时,殷月刚翻出院墙,又撞上另一堵墙…殷大小姐这是要出远门?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没有的事儿...
萧然穿越了,成了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本想像很多重生者一样实现他几十个小目标可奇异的铜扣,让他听到了古董的说话声意外的邂逅,让他发现自己原来身处综墓世界,他要和各种铁三角一起上天入地,收集神器,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捎带手,把能填的坑都给他填了!可事实,到底能不能尽随他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为了生活,我被逼做起了一名奶娘,我所做的奶娘,除了给小孩喂奶,还给那些有需要的大人。...
容雪清穿回来了。他带着游戏赋予的技能穿回来的第三天,分化成了帝国拥有传奇色彩的人鱼抚愈师。白发白睫是人鱼抚愈师的标志,无法剪断,无法染色,无法摆脱。容雪清看着自己忽然变的白发白睫慌得一批,当下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