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在她获得中级卡后不久,她的观察力让她记住了每个人的特征:刘凯当时用的是个挺贵的品牌,他有意炫耀,经常似有若无地把胳膊伸出来,左馨还吐槽过他装。
程嘉佑和他住一个宿舍,自然比简静更了解:“你最近才换的这个。”
刘凯有苦说不出,他买退货近十次,开了三个马甲,反复买这个护腕,确实是为了拿歌星的照片去讨好金美仙。
但这都是为了找实习工作。
金美仙那样的大小姐,他又不是疯了,怎么会喜欢她。
“你是不是和金美仙有过瓜葛?”
简静微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刘凯是小人,小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通常选择出卖别人,保全自己。
他毫不犹豫地咬出了另一个人:“放屁,真要说谁有这个心思的话,会长,该是你吧?”
他想得很明白,程嘉佑和金美仙能帮他找到好工作,会长地位看似高一阶,其实权力并没有大多少,更别说即将毕业,学生会长没什么用了。
好哥们和无用会长,想都知道得罪哪个。
“我之前看到你把她拉到角落里说话,”
刘凯是一条好狗,咬人一把好手,“是不是你在追她,她没看上你,你爱而不得,恼羞成怒,直接杀了她。”
其他人:瓜好香。
方会长没想到自己突然被咬,慌乱一刹,不过很快镇定:“我对她有点好感,但他们在一起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过别的,那天只是把话说清楚,没想到让你误会了。”
他扶住眼镜,似不经意地说:“我是男生,比较看得开,倒是赵璇,我也劝过你放弃,可惜你没听。”
简静叹为观止,一个真小人,一个伪君子,怪不得程嘉佑还可以,全靠同行衬托啊。
赵璇冷笑:“会长有话直说,含沙射影干什么?”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别的意思。”
方会长笑笑,“反正大家都知道。”
“说真的,你们让我恶心。”
赵璇忍无可忍,“怎么,我喜欢过程嘉佑,就会为了他杀人?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他配吗?”
人被逼急了,以前喜欢的人照样可以diss,何况现在白月光褪了色,就是黏坏衣服的白米粒。
“我早就找到了好单位实习,试用期领导就给我正式工资。
老板的儿子虽然不学无术,但也够有钱的,正在追我。”
她有种苍蝇掉进菜里的恶心感,“我脑子坏掉了,为了程嘉佑杀人?神经病啊。”
程嘉佑非常尴尬,这话说得好像他是红颜祸水一样,连忙道:“大家别吵了,我和赵璇只是朋友。
都是同学,怎么可能为这点事杀人呢?”
赵璇并不领情。
她对程嘉佑死心两个月,早就淡了感情,这时因为他沾上是非,纵然理智知道与他无关,感情上却不能不迁怒:“我说句难听的话,现在我们在这里像狗一样咬来咬去,不是因为金美仙,就是因为你程嘉佑,但你——真的没有嫌疑吗?”
程嘉佑惊讶无比,问:“我为什么要杀我女朋友?”
“前天晚上,你们吵过一架。”
赵璇平静道,“不好意思,不是故意偷听的,但你们吵得很凶,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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