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我总忍不住一周总要跑过去找他几次,给他带吃的,陪他打篮球,帮他去向被他爽约的女友道歉,被他兄弟们开开玩笑。
我忽然觉得那时候的日子很好,好到有些虚幻,也许发生过,也许并没有。
那一刻,我有些想叹息。
胸前戴着红花的少年早已离我远去,是我太久没有清醒。
于是醒来的时候,我忍不住流泪。
眼前的橡木门缓缓打开,门里站着英俊如魔鬼的男人。
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毛衣,黑色的眼睛。
睫毛很长,弯弯上扬成漂亮的弧度。
他连每一根头发都那么好看。
时隔三年,我仍旧对他痴迷到觉得他完美无缺。
我微微笑了一下:“好久不见。”
不知道我的笑容僵不僵。
他皱了皱眉,似乎对我的问候并不满意,漆黑的眼睛盯着我,不知道在观察什么,或许我是一只小白鼠也说不定。
“瘦了。”
冰冷两个字。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大概是我的毛病,一紧张就喜欢盯住自己的手指,大约是因为我觉得全身上下,我也只有这个地方还算耐看。
手被抬起,庄非细细观察,他的指腹摩擦过我手背皮肤下面显而易见的淡青色血管,找到一根满意的,快速用力摁下去。
我仍旧微笑,没有做出半点吃痛的表情。
他的眼睛仍在观察我。
“小熙呢?”
“在北京。”
我抽回手,问:“为什么?”
“那里才是你家。”
我不说话,我觉得他这种聪明人的逻辑我需要几分钟好好参悟。
小熙在北京,是因为那里是我的家。
“我要你和我回去。”
他的眼睛有些冷酷,看着我解释。
他的逻辑,我好像明白了一些。
庄非让人送我回去,说要给我时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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