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到飞到M国以后。
开始学会?接受事?实,学会?认命。
他才开始对声音,对旋律,有了更多不同寻常的感受。
起先只是发现,自己似乎适应英语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虽然在小学时也有一些英语基础。
但完全只是停留在ABCD,applepencil等简单单词的程度。
没可能到了M国以后突飞猛进。
是基因的元素吗?
祁倧野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实际上是一个混血。
虽然体现在祁倧野身上的体征不太多,只有那?双比寻常人颜色更浅淡一些的瞳孔。
可毕竟身体内留着外国人的血。
外国人也许天生就会?说?英语。
但没多久,祁倧野否定了这个事?实。
那?个混蛋自己的口语都?乱成一团,怎么?可能遗传给他。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由于他对声音的敏感度吧。
任何声音听一次,祁倧野就能记住。
哪怕是英文?发音也是如此。
而生活在这座小镇,周围所有人几?乎都?在说?英语。
也可以说?祁倧野是被迫学会?的,因为他根本?没钱去买降噪耳机。
后来接触到音乐。
则是第二年的事?情。
某天祁倧野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随身听,看成色还很新的样子。
抱着听听看说?不准可以拿去卖钱的想法祁倧野打开了随身听,结果?就这么?被耳机里的歌曲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像是遇到了一位老朋友。
从未见过面,却对彼此了若指掌的朋友。
并且借由音乐,原本?嘈杂的,没有经过任何过滤处理的声音忽然变得悦耳起来。
只要?祁倧野带上耳机,声音便不再是一种折磨。
对当时的祁倧野来说?。
那?可能是他贫瘠生活中唯一的慰藉。
他整日带着耳机和随身听,用音乐阻隔着他和这个吵闹的世界。
并且最终在某一天清晨,写下一段属于自己的旋律。
那?一年。
他十三岁。
不是没有想过要?靠音乐出名,靠音乐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
只是那?样的机会?太渺茫了。
住在祁倧野隔壁的一个黑人流浪汉很喜欢音乐,在rap上也有着很强大的天赋。
但他至今流浪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