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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翰起初不太相信周一真的被魂穿了,毕竟,一个好好的大活人,不过不到两小时的功夫,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十分不现实且滑稽的事情,林翰觉得自己脑子正常思维清晰,不至于脑补出这么一段。
可,眼前这人一身出尘的气质,确实是周一怎么都无法伪装来的。
于是,在聊了半小时的天儿之后,林翰决定相信这狗血的事实。
其实没什么,生活处处有狗血,狗血时时来砸人。
林翰先生不是个爱管闲事儿的人,他是林氏的最大股东兼中国区CEO,分分钟几百万上下,忙起来是不要命的,可奈何对方有一张周一的脸,那张脸陪着林总裁度过了三四个春秋,之中感情也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林翰对周一有爱情,不过,三四年了,早就磨没了。
之所以还跟周一在一起,完全是他懒得寻找下一个人,不然以林总裁的身份地位,挥挥手就有成千上万的小受洗干净菊花排着队等他轮着爆。
林总裁嫌麻烦,又觉得身边人换来换去不但要记脸,还要记名字,万一搞上几个事儿事儿的,有空没空就跑出来找自己要钱要爱情,他还真给不起了。
林总裁的抠门属性在这一点上显得格外清晰。
至于周一,他俩认识七八年,在一起三四年,虽然打打闹闹也挺多,但林翰总把那些打闹当成生活情趣。
周一脾气还好,平时鬼点子多,伶牙俐齿也算半个开心果,林总裁这才和他同居至今。
两人也都知道彼此没爱情了,可都没有要再找的意思。
当然,林翰是懒得找,周一是不敢找。
现在周一“不见了”
,跑出来个“何欢”
,林翰本来不想管,但转念一想对方从古代来的,啥也不懂任嘛不会,放出去估计不出一天就被人拐走,吃干抹净连渣都不剩。
看着对方无辜的脸,林翰决定,继续这样下去好了。
万一对方性格略奇葩,那再说。
当然,跟周一做了七八年朋友,林翰不觉得会有比周一更奇葩的存在。
林翰不会做饭,于是晚餐就要在外面解决。
林翰拿了衣服给何欢换上,何欢哪里都觉得新鲜,然则毕竟是富家少爷,虽没见过那么些高科技的东西,倒也稳重如山,鲜少对什么东西露出惊讶的表情,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呆呆的,还像个面瘫。
林翰简直成了幼儿园老师,教会了何欢系皮带和鞋带。
何欢聪慧,看两遍就学会了,倒也没麻烦林翰太多。
两人出了家门,林翰去车库取车。
待将那辆拉风的黑色保时捷跑车开出车库的时候,何欢被吓到了。
他惊恐地看着那辆车,像是看到了怪物,不住的后退,直到撞到身后的门上。
林翰没想到在屋里还颇为稳重的人出了门就吓成这样,只得下了车,去劝慰。
“怎了?”
林大总裁惜字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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